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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晔:反垄断能否叫板央企?

2013年08月16日 16:00 来源于 财新网
对于行政垄断,虽然对国家经济发展有害,老百姓非常痛恨,但《反垄断法》的适用难度较大,根本还是要靠体制改革来解决

  【背景】近期中国的反垄断执法似乎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一下子进入了高峰期。

  8月12日,国家发改委针对黄金饰品行业开出首张反垄断罚单,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银楼等5家金店被罚款1059.37万元。8月7日,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因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6.7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

  据财新网统计,自2011年11月以来,发改委已开出5张大额反垄断罚单,其中4张集中在今年开出,罚金总额近15亿元。然而,在此过程中,人们对反垄断选择性执法,以及对国企垄断和行政性垄断几近失明也提出了质疑。

  日前,国家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央视财经《对话》节目中称: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下一个目标会跟老百姓密切相关。石油、电信、汽车、银行都在调查视野之内。众所周知,上述领域都以国企央企占主导地位。

  然而,反垄断能否真正叫板央企?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晓晔表示,反垄断法作为公平竞争的规则,肯定适用于央企。既然都参与市场竞争,不管是央企、私企或外企,都平等地适用于这一规则。好比刘翔是中国人,就给他设置60米的跨栏,但给美国对手设110米,这显然是不行的。当然,出于整体利益的考虑,那些和国计民生特别相关的行业,国家会授权某些企业独家垄断,完全由政府管制。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不存在市场竞争,也就不适用反垄断法。但一旦央企参与市场竞争,反垄断法就应该适用。

  王晓晔举例称,2011年发改委能对中国电信与联通展开价格垄断调查,就是因为在基础电信领域尽管政府采取价格管制,但企业在管制幅度内还有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比如自由竞价。

  关于行政垄断问题,王晓晔指出,目前大家对其理解并不一致。一方面,《反垄断法》明确规定是指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形成垄断行为;另一方面,则指政府通过公权力在某些行业限制竞争。

  王晓晔说,如“两桶油”(中石化和中石油)的问题,它不像煤气或自来水等领域,几乎不存在自然垄断性,而是国家垄断。国家授权中石化和中石油垄断经营,背后是以政府的行政权力做支撑。有人把这种问题归为行政垄断,但《反垄断法》在这里的适用难度较大。因为政府管得特别严,企业没有自由裁量权,没有市场竞争性。尽管这种垄断对国家经济发展有害,老百姓非常痛恨,但这还是需要更多依靠经济体制改革,放开市场,让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来解决。

  (财新实习记者 徐巧 采写)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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