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闻静)近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等发文明确,2013年至2017年间,将选聘1000名左右法律实务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同时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
该计划被称为“双千计划”。这份文件称,此举意在“促进高等法学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的结合”。早在2011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就提出,实施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文件要求,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挂职或兼职任教,首先“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其次,要“具有1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较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实绩突出”;三是“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对本专业领域法律问题有较深入研究”;四是“爱岗敬业,能够在聘期内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
同时,“双千计划”的互聘人员,不改变与派出单位的人事行政关系。聘期为1-2年。聘用期间,派出单位保留其原职务级别、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作量相互冲抵。同时,鼓励派出单位对派出人员在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对此,一些法学者认为,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可更好促进高校法学教育与实务界相互结合。也有学者指出,法律实务部门人员到高校授课,如何确保课程系统化和课程质量是难点。更有学者指出,跨越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鸿沟”,关键还要靠司法改革。
意在解决法学教育与实践脱节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对此积极支持。他对财新记者指出,目前中国社会变化很快,一些法学院教师的教学难以跟上司法实践的变化,导致法学院毕业生往往是“半成品”,且常常面临就业压力。“双千计划”有利于帮助高校法学院学生更加熟悉司法实务和实践,防止高校法律专业教学与法律实务的“脱节”。
目前,各大高校的法学院已多方努力,强化法学院学生与司法实务界的交流互动。除各种讲座、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还请法官检察官担任法律硕士的校外导师。但在实际执行中,缺乏对校外导师的约束机制,他们对学生的指导十分有限。
一些高校希望引进更多司法实务人员为学生授课,但法官、检察官作为司法干部,其职务调动程序复杂。孙笑侠介绍说,以前请法官讲课需要协调待遇、职务、岗位等问题,很难有法律实务界与法学界接轨的机制,也难以调动司法实务专家任教的积极性。今后有了制度化的机制,这些问题就容易解决。
选聘人员“派指标”须谨慎
上述文件规定,各省级教育部门会同党委政法委下达互聘推荐名额。同时,该文件也根据各省份的具体情况,确定了各地互聘人员的名额人数。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认为,高校与政法机关不一样,此类计划应尊重高校选聘教师的权利。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游伟兼任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副院长,在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他指出,虽然司法实务人员到高校任教,对法学学生了解司法实践、前沿法律问题有积极意义,但由于这些实务专家非专业教师,课程的理论系统化和课程质量,需要法学院同行审慎把关。
游伟认为,法官和检察官到高校上课,是否真受学生欢迎,要请学生来打分。司法实务专家上课,也要能够吸引学生的兴趣,选择有针对性的案例,简明、清晰、有条理地讲解,这对法学院教师是基本功,法官检察官还必须先学习。
他指出,法学院的教育,特别是本科阶段,更多还是传递法治理念。现在高校缺少的是“真正的法理学”教育,很少向学生解释每个部门法背后的正义、人道与人性的价值。他建议,引入司法实务专家授课,至少要在法学院三年级以上,针对有法学基础的学生。
对司法实务专家进校园,有人担心实务人员的专业性、职业化程度参差不齐,会让大学生怀疑法律职业的价值。对此,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指出,司法实务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会影响授课质量,但要解决法学教育与实践脱钩问题,“关键还是靠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