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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未对证监局收紧政策以缓解IPO压力

2013年08月17日 11:47 来源于 财新网
地方证监局的上市辅导监管工作不对辅导对象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进行实质性判断

  【财新网】(记者 杨璐)“证监会从未对要求派出机构在辅导验收环节提高标准,来缓解IPO审核压力。该怎么查怎么查,标准是公开的。” 8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回应财新记者时如是说。

  在今天证监会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上述新闻发言人在回应江苏证监局对拟上市公司美思德辅导工作验收不予通过一事表示,地方证监局的辅导监管工作不对辅导对象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进行实质性判断。

  上述人士还表示,保荐机构对拟上市公司进行辅导,再由证监会派出机构对辅导工作进行监管,以督促拟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尽快达到上市公司要求。证监局的监管重点在核查拟上市公司辅导内容是否完整,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否得到有效实施,辅导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等。

  7月31日,江苏证监局华西证券开展的江苏美思德辅导工作验收不予通过。原因系美思德存在三会运作不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同时,华西证券对美思德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尽职调查不到位。随后有媒体报道称,此举为缓解IPO通道压力。

  “美思德没有通过证监局的辅导工作,并不是否定人家的上市资格。”上述人士解释道。

  2008年,证监会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从改制辅导、尽职调查、推介上市等各方面对保荐机构的职责作出详细规定,同时规定对派出机构进行辅导验收。

  早在2001年,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对辅导机构、辅导内容、辅导程序和期限均作出明确规定,对辖区内拟上市公司的辅导情况进行监管,并出具监管报告。(该办法已因上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出台被废除)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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