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吴静 路炳阳)据中国政府网8月19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8月9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这也是国务院自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中铁总公司)成立以来,第一次就铁路工作公开发布《意见》。
《意见》要求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完善铁路运价机制等六方面工作,争取超额完成2013年的投资计划。从市场情况来看,完成铁路投资并非易事。目前,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已从年初计划的6500亿元,上调至6900亿元。而今年1-7月,中铁总公司仅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37.9%,资金缺口依然巨大。
《意见》提出,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完善铁路发展规划,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对新建铁路实行分类投资建设。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法人投入。铁路发展基金主要投资国家规定的项目,社会法人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经营,但保证其获取稳定合理回报。“十二五”后三年,继续发行政府支持的铁路建设债券,并创新铁路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
同时,《意见》要求不断完善铁路运价机制,稳步理顺铁路价格关系。坚持铁路运价改革市场化取向,按照铁路与公路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制定国铁货运价格,分步理顺价格水平,并建立铁路货运价格随公路货运价格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创造条件,将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增加运价弹性。国务院规定,铁路运价改革由发展改革委负责。《意见》表示,为解决中铁总公司建设项目资本金不足、利息负担重等问题,考虑到铁路运输公益性因素,中央财政将在2013年和明后两年对中铁总公司实行过渡性补贴。
此前,多位业内专家曾指出,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要盘活铁路用地资源,实现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意见》就此也给出实施办法,表示国务院支持铁路车站及线路用地综合开发。中铁总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其原铁路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可采取授权经营方式配置,由中铁总公司依法盘活利用。
中铁总公司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统筹安排铁路车站及线路周边用地,适度提高开发建设强度。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向中铁总公司以外的单位、个人转让的,应当依法办理出让手续。地方政府要支持铁路企业进行车站及线路用地一体规划,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原则实施综合开发,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
《意见》对中铁总公司未来发展提出具体要求。要其坚持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改善经营,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份额,力争客运年均增长10%以上、货运实现稳步增长。
中铁总公司自今年3月成立至今,历经三定工作(确定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货运组织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在铁路建设投资、铁道债发行、民资入铁、力保货运量、车辆招投标等多项工作上可谓千头万绪。
对于项目前期工作,《意见》要求中铁总公司、地方政府等项目业主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前期工作。中铁总公司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施工监管和运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加快项目审核,加快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确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铁路重点项目及时开工,按合理工期推进。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承受能力继续积极支持铁路重点项目建设。中铁总公司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铁路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