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教育部推减负新规 专家指效果有限

2013年08月23日 15:58 来源于 财新网
学者认为 改变管理体制和评价标准,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减负”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 记者 蓝方)2013年8月22日,教育部公布《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下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拟从入学、编班、教学、作业、考试、等级评价等十个角度解决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

  《规定》提出,小学生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对于小学生考试密集繁多的问题,《规定》要求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对于“课内减负课外加码”的现象,《规定》要求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此外,《规定》还对小学规范办学再次提出要求,包括各地要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并实行信息公开;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全面取消百分制,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每天锻炼1小时;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学期公布督导报告。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介绍,该《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反响强烈,24小时内收到880封书面意见。反馈回来的信息对《规定》基本持肯定态度,对一些具体提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此次征求意见将持续至8月29日,届时教育部将梳理并公开公众意见,争取在开学前正式下发该《规定》。

  事实上,这早已不是教育部门第一次下发“减负”通知。今年2月,教育部又开展了“减负万里行”活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工作,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6月中旬起,教育部将派出10个检查组,在全国严查各种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但减负“越减越重”却是不争事实。21世纪教育研究院和腾讯教育在2012年11月联合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家长调查报告》显示,71.47%的孩子每天完成作业需要两小时或以上,甚至有4.96%的孩子需要五小时以上;76.26%的孩子双休日还在学习,有27.2%的孩子每天睡眠时间低于八小时,有67.17%的家长反映,孩子每月参加两次或以上的考试,甚至还有12.21%的家长反映,孩子每月要参加六次或以上的考试和测验。

  王定华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坦言,小学生学习负担重是老问题。此前的多轮治理,在一些地方取得了一定成绩,也确实有一些地区学生负担依然过重。《规定》下发后,各地还要继续细化要求,教育部门也将加强督导,以让《规定》落实到位。最核心的工作,是要提高教学效率,改变教学观念,不能继续依靠“题海战术”来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看来,要从根本上实现“减负”,必须保障学生学习的自主权。储朝晖指出,治本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改变管理体制,使学校和教师能够按照自己的教学计划、对学生的判断与需求进行教学。在这一过程中,行政部门应该做的是对经专业评定确有问题的专业教师问责,而不是直接插手去发指令禁止给学生布置作业。

  二是改变评价标准,目前全国上下都以考试分数作为统一标准,如果对学校、学生的评价体系趋于多元化,所有的学生就可以排很多条队进行较量,“不像现在全国学生都排一条队,队伍很长,学生也都拼命往前挤,学业负担当然也就重了”。

  《规定》中要求取消书面作业后,提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对于文化资源较城市有限的乡镇学校,《规定》是否同样适用,储朝晖表示,怎么布置作业,原理上这个权利应该属于学校,而不能全国统一标准。“一定要以专业的角度尊重所有教师和学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李丽莎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
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