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国企收入分配改革再迈一步。国资委本月中旬启动国有企业职工薪酬例行调查,职工工资外收入首次被纳入调查内容。
8月21日,国资委官网公布《关于做好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透露,国资委已于8月15日启动国有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调查将持续至10月31日。此次调查内容在2012年基础上,增加国家有关部门对国企工资内、工资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部分事项。
今年新增的“工资外收入情况”包括六项,具体为职工福利性收入、补充养老保险费(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各类商业保险及其他。
国企工资外收入不透明不规范,历来为学界及民众诟病,决策层对此亦有警惕。据审计署5月10日公布的13家央企2011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国家核电、华能集团等国企,特别是其下属机构,违规列支资金,以购买保险、发放购物卡、建设住宅楼等各种方式为职工发放福利,涉及金额逾数亿元。
今年2月初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规范车辆配备和使用、业务招待、考察培训等职务消费项目和标准,职务消费要接受职工民主监督,相关账目要公开透明。
自2007年起,国资委每年都开展国企或央企的工资、薪酬调查,但调查结果从未向社会公布。国资委办公厅称,今年的调查,旨在进一步加强国企收入分配调控的基础工作,提高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收入分配调控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准化水平。
新华社报道援引多位专家观点称,此轮调查不仅是对国企自身制度的规范,更重要的是对收入分配改革有积极意义。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国资委此番调查是积极响应国务院收入分配改革意见的举动,预示着国资委正在抓紧研究国企系统收入分配改革的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
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加强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企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目前,国企工资的双重调控政策实施细则无从知晓,但垄断行业方面已有风声。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张鹏今年早些时候透露,中国对垄断行业企业的工资双重调控,一个是工资总额的调控,另一个是内部工资差距比例的调控。
张鹏介绍,按现行的规定,原则上垄断行业企业的工资总额在年初预算时就应确定下来,且工资总额增速不得超过企业用工增速。在此基础上,最高管理层和最低管理层的收入差距要控制在一定的倍数之内,推荐倍数是40倍。这样就可控制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间、垄断行业内部的收入差距。这个方法“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得到极力推崇”。
2012年10月,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发布《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曾建议,要规范高管人员薪酬,重点是问题比较突出的金融、房地产行业企业。同时,要以大国企特别是中央企业、垄断行业企业为重点,探索工资总量决策机制,抑制部分行业企业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