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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审判长王旭光获业界认可

2013年08月27日 09:11 来源于 财新网
陈有西称,审判长温和有礼,庭审用词和作风以理服人,树立了一种良好的法庭风格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举世瞩目的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于8月26日中午13时许结束了近五天的庭审。除案情本身的跌宕起伏,审判长王旭光的表现也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生于1965年3月的王旭光是山东费县人,目前担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高级法官。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导师为人大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王旭光曾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做访问学者,还主审过全国首例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和上市公司遭申请破产案。

  由于王旭光长期致力于民商法的实务和研究,庭审伊始,一些法律界人士曾担心其能否驾驭这一重大刑事案件的审判。不过,连续五天的庭审,打消了业内的疑虑。京衡律师集团主任、著名刑辩律师陈有西在8月23日即撰文评价称,无论是控方、还是法庭合议庭,没有限制、恫吓被告的所有辩解,也没有打断其辩护人的发问和质证,辩方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这种审判,不仅能够服众,也能够促使被告调整好对抗心理,让案情真相毕现。

  陈有西称,他对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节奏和清晰的思路很佩服。审判长对待被告、控方、辩方温和有礼,庭审用词和作风以理服人,树立了一种良好的法庭风格。

  王旭光目前还担任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曾主编、合著《物权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益衡平》、《中国民法原理与实务》、《担保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等著作。

  

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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