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群)受五位投资人委托,上海的严义明等律师向证监会发出调查光大证券(601788.SH)“8.16”事件涉嫌违法违规的建议函。他们认为,光大证券在此次事件中涉嫌构成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以及操纵证券市场。
该调查建议函已于8月26日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严义明向财新记者表示,实际上已经有多位投资人因此事找到他们,除了建议函上的五位委托人,建议函发出后又有几位投资人发来委托书。
“我们认为对乌龙一事进行调查处理是非常必要的,但不要忘了这件事有性质更严重的问题。”严义明认为,证监会对“8.16”事件的调查重点应该是光大证券行为是否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三个方面,而之前对光大证券的处罚主要是针对光大的“乌龙”上。
在8月23日下午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针对光大证券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完成,正在移交会内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待相关程序完成后公布处理结果。证监会表示,“光大事件属于新型案件,需要组织专家咨询,查处结果会尽快公布”。
严义明表示,光大证券上述三项行为“毫无疑问”是成立的。在建议函中,律师指出沪指因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突然出现大幅拉升,严重影响了市场股票价格,属于应该及时公告披露的重大事件。但光大证券董秘在当天中午对外公开否认,因此是作出了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严重误导了投资者,致使众多投资者遭受损失。
他们还认为,在光大证券在事件发生后到公告发出前,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属于内幕信息,光大全资控股子公司光大期货也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这期间,光大证券利用信息不对称卖出ETF,并让光大期货大举增加7130手空单。因此光大证券及光大期货双方存在共谋的可能性,可能共同构成内幕交易。
律师还在建议函中指出,光大证券利用信息及资金优势对冲空单,客观上影响了股市大盘的下跌,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光大证券乌龙大额购入权重股,推高股指,之后又卖出ETF并买入期指空单,引起个股下跌,投资者产生亏损。他们认为,光大证券这种通过集中信息与资金优势来操纵股票价格、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
不过律师们也提到,光大证券抛售个股及买入空单未必是导致股价下跌的唯一原因,市场股价下跌也可能是其他原因所致,其中的因果关系难定,因此需要证监会对有关事实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