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刘卓哲)8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针对当前扩大试点的背景,积极意义,扩大试点的基本考虑等问题,央行官网29日凌晨发布了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纪要。
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意在盘活存量
今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更有力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7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盘活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小组第七次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国务院有关部门一致赞同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央行表示扩大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利于调整信贷结构;有利于商业银行合理配置核心资本,降低商业银行资本消耗,促进实体经济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有利于商业银行转变过度依赖规模扩张的经营模式;有利于丰富市场投资产品,满足投资者合理配置金融资产需求。
央行强调,此次扩大试点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总量控制,扩大试点;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不搞再证券化。
场外市场为主导,交易所交易为补充
央行表示,从国内外经验看,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与其他固定收益产品一样,具有大宗个性化交易、定价相对复杂的特性,因此主要在采用一对一询价交易、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的场外市场(即OTC市场)发行和交易。
在前期试点中,各家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人自主选择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
在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过程中,央行将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在尊重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窗口的基础上,引导大盘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跨市场发行。这既可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者范围,有利于共同识别风险,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也可以满足交易所的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
盘活资金投向经济发展薄弱环节
央行表示,在尊重各商业银行依法经营的自主权的基础上,按照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导有关商业银行对通过证券化盘活的信贷资源,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用于小微企业、“三农”、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
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试点过程中,央行将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的统筹协调,统一产品标准,统一监管规则,促进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信息共享。
风控方面,央行将进一步加强证券化业务各环节的审慎监管,及时消除证券化业务中各类风险隐患。优先选取优质信贷资产开展证券化,风险较大的资产暂不纳入扩大试点范围,不搞再证券化。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既要强化外部信用评级,又要鼓励各类投资人完善内部评级制度,提升市场化风险约束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信托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职能和责任,提高证券化专业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