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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确未来五年清洁空气措施

2013年09月03日 13:19 来源于 财新网
2013年至2017年,北京市将进一步控制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征收交通拥堵费、对挥发性有机物征收排污费
2013年1月23日,雾霾笼罩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的LED大屏播放着有蓝天画面的宣传片。 Feng Li/Getty Images/CFP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 张霞)9月2日,《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下称《计划》)正式公布。《计划》称,将从机动车、工业、燃煤、扬尘等多方面治理大气污染

   在2012年北京PM2.5来源构成中,机动车排放列第二位,占22%。《计划》要求对机动车规模进一步控制,2017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即未来四年内机动车的增长量将控制在60万辆左右,平均到每月仅为1.25万辆。相较现在每月2.16万的指标,2014年1月1日以后的北京小汽车配额缩减量近50%。

  为降低北京市区内车辆使用强度,《计划》称北京市相关部门将研究制定提高用车成本、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公共政策。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将牵头规划低排放区,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

  针对外埠车辆管理也更加严格。《计划》指出,自2014年起,凡进入六环路内(不含)的外埠车辆必须办理进京证,外埠车辆高峰时段不得进入五环路内和远郊区县城关镇。2015年,办理长期进京证的轻型车辆必须达到第四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外埠黄标车不得进京行驶。

  《计划》还提出,2013年,按照排污成本不低于治污成本的原则,调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收费标准;研究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排污费征收政策,并于2014年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VOCs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并长时间存在,将伤害人体的肝、肾、大脑和神经系统,主要产生于机动车尾气排放、石化、有机化工、合成材料、装备制造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

  《计划》要求,自2013年起,各区县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每年减少10%左右;到2017年,与2012年相比累计减排50%左右。

  根据2013年5月颁布实施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到2015年,北京市要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VOCs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VOCs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曾在公开场合表示,目前,中石油和中石化已启动相关试点,对生产领域的VOCs泄漏进行控制。

  此外,《计划》对每一项任务均确定了相应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涉及各区县政府、市有关委办局和相关企业。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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