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征收交通拥堵费,再限摇号指标控制机动车数量,限制外地车活动范围与时段……北京可能推出的严厉整治交通拥堵措施引发热议。人们质疑,这些限行、限牌、限外地车之举能否解决拥堵沉疴。
新华社发表评论《警惕“拥堵费”背后的“懒政”思维》,提出收取“拥堵费”前应首先回答一些问题:收费后,行政化的“治堵”政策去向何处?公车是否也要纳入收费范围?收缴上来“拥堵费”能否“专款专用”、用来改善公共交通环境?评论称,如果只收费而不研究这些问题,则不但是一种典型的“懒政思维”,还会加剧社会不公,使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变成高收入者和公车的专属区域。
通过限制与收费来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是否可行?如何避免懒政之嫌?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执行院长傅蔚冈表示,这些政策的初衷是治堵、减污,可在一些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会被认为是懒政,甚至是为了收钱。
傅蔚冈指出,征收拥堵费与限牌,这两项政策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都是违法的。北京抽签与上海拍卖限制车牌号,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抽签来获得牌照,是一种行政许可,从某种程度讲,已变成了行政审批。但行政许可必须由法律制定,而现在抽签摇号依据的是地方性政府规章。至于征收拥堵费,在取消养路费后,车辆只需缴纳每年年检、高速公路等费用,在特定的区域征收拥堵费有悖《公路法》的相关规定。
傅蔚冈分析称,征收拥堵费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即使要实施,也应先修改相关法律规定,而非政府说收就说。至于合理性,他指出,该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一点效果。但“拥堵费”这个名称值得商榷,也许改成“快速通行费”,民众的抵触情绪会少一些。例如上海在上下班高峰期时,车辆上高架路就要收费。
他还指出,权衡交通管制政策是否合理,还要看经济收益情况。假如治理拥堵的成本是1亿元,但节约出的时间产生的收益只有2000万,那实际是亏了8000万。这需要有数据的调研考察。
对于政府懒政的质疑,傅蔚冈认为,这取决于拥堵费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如果收费方式过于简单,比如只规定进三环就要收多少钱,这就是懒政。因为三环以内,也有很多地方不拥堵。
他还谈到,北京、广州限制外地车辆不能进入市区,以及上海在高峰期外地车牌不能上高架的做法是很不妥的。从现有的任何法律来看,都找不到依据。而且北京、上海、广州,与其他地方是互联互通的。凭什么外地车辆进京就要受限?中国整体大市场是统一的,这样做会产生割裂。而且,这种行政思维推广会衍生出其他相似问题,例如为了保证北京的企业发展,那是不是外地的汽车也不能卖到北京?
傅蔚冈指出,政府制定公共政策首先是要合法。只有形式上合法,才能讨论合理性。其次,政策制定过程中很有必要听取公众意见。目前,中国绝大多数公共政策都是部门出台,与公众无关。制定者要提高公民参与度,有些时候要形成社会讨论、辩论,在此基础上拿出可行性报告,然后可以先试行一段时间。
(财新实习记者 徐巧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