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失色
更为尴尬的是,即便是作为出资人代表的国企监督管理者国资委,由于53位央企一把手都是副部级干部,是一方大员,国资委明显感觉到管不了。
“53家央企向国资委业务司局汇报、讨论工作,经常是让一个处长来就不错了,企业负责人根本不来。”一位国资委司局级负责人抱怨称。
蒋洁敏今年3月上任国资委不久,亦敏锐的指出了国资委这一定位的失色。“国资委的职责是监督管理,但监督不到位,管理不敢管”。这位国资委人士转述此前蒋在一次国资委内部会议上对国资委管理职责现状的评价。
蒋洁敏还反对国资委持股。此前,国资委一直在研究国资委持股的课题,并已在个别地方国企做了探索。蒋认为国资委的定位是出资人代表,如果国资委直接持股,国资委就成了出资人了,这也违背《国资法》。事实上,由于国资委属于行政监督部门,在法律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经济纠纷也没有资金赔偿。国资委持股的议题一直在业界颇有争议。
“蒋洁敏上任国资委之后,他一反对,就没人提了。”前述国资委人士认为,这也反映出蒋洁敏作为央企多年领导者,对央企的问题看得很清楚,思路、逻辑都很清晰。“虽然蒋来国资委不久,司局级干部还认不清,但感觉他很有魄力、很实干,不打太极拳、不务虚,很多政策思路的落实都很具体。”
他感叹到:“多数出问题的人都是很有才干的,包括刘志军。”
在他看来,国企腐败案件也和国企的薪酬机制、用人机制改革不到位有关,“央企高管薪酬和国内的金融高管薪酬相比差别很大,一些干的不错的央企高管薪酬可能还不到民生银行支行行长工资的一半,难免心理不平衡”。而国企薪酬改革不够市场化,又与国企高管的用人机制仍未脱离行政色彩有关。
高管错位
事实上,这些完成上市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银行,内部行政化色彩仍较浓厚,特别是非市场化的高管选择机制,“官商不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能都难以改变。
据国务院国资委党建工作局有关负责人向财新记者介绍,目前,53家特大型央企“一把手”、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由中央任命,由中组部进行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协助工作,这53家央企的副职由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考核和任命;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负责53家之外的央企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及总会计师;下属上市公司的高管,有控股公司的由控股公司管理,有董事会的由董事会管理,央企主要负责人有的和上市公司有交叉。
原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周放生表示,“现在国企改革天花板没动,应进一步推动母公司的股份制改革;除了极少数国家战略领域,比如军工领域,应进一步向民营经济放开,国企以市场化的方式退出”。
前述国资委人士亦认为,国资委的管理方式也应调整。“国资委是以原经贸委体制组建的机构,大多数干部的理念和方式是过去事务管理的思路,企业有事情来报就批一下,没事就闲着了。”他说,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应负责整体国企布局、运行战略的顶层设计,然后监督企业的执行是否到位,“监管方式与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是不一样的”。
其实,国资委曾在过去很大程度上试图学习新加坡淡马锡的经验,通过控股平台管理国有资产。而淡马锡运作的核心,在于用私营部门的方法来经营国有企业,并通过资本市场建立资本进入和退出的通道。这包括依靠法人治理而不是行政权力来实施管理,为董事会逐步引进高比例的独立董事和专业人才等,也包括市场能做的事就由市场来做,政府企业应适时退出。
不过,实现这个路径的核心环节,还是董事会能否真正发生作用。“如果所谓董事会治理实际上还是一把手说了算,经营层面的高管人事仍由组织部门来管,很多事情都异化了,股东的约束力就消失了。”一位资深专家表示。
仲继银认为,国资委作为国家股东和利益的代表,完全可以在股份制改造完毕的国有企业里,向董事会派出并考核董事,通过董事会来完成“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市场化转换。
“这是政治标准和市场化如何结合的问题。”
广东金融学院院长陆磊认为,人事权在官本位体系中被看作是最大的权力,也是能代表所有者权益的最重要的权力,如果股东不是经过董事会履行这一权力,所谓完善法人治理最终会如同竹篮打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