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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型扶贫被指返贫率高

2013年09月06日 18:06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将资助式扶贫作为扶贫的主要任务,这种模式无法从根本上帮助贫困者脱贫,无法解决农村贫困的根源问题及内生机制的造血功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霞)目前中国的扶贫模式主要仍以政府为主导,“由上至下”式的单向扶贫,已呈现出诸多弊端。

  2013年9月4日,由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和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联合编写的《中国反贫困发展报告(2012)》(下称《报告》)发布,指出了中国政府主导型扶贫模式的问题。

  政府主导型扶贫模式源于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是扶贫工作的唯一主体和责任者。《报告》指出,此种模式延续至今,首先造成了基层政府对上级政府的过于依赖,基层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与此同时,贫困主体参与性较低。“自上而下”的扶贫没有充分尊重贫困主体的意愿,贫困主体的没有真正参与进来。此外,社会参与度不高,没有充分利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扶贫的力量。缺乏社会力量的支持,也让政府扶贫任务艰巨而沉重。

  政府主导的扶贫在工作手段上呈现出单一性。《报告》称,在长期扶贫实践中,中国将资助式扶贫作为扶贫的主要任务,但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输血式”扶贫的落后模式,这种模式无法从根本上帮助贫困者脱贫,无法解决农村贫困的根源问题及内生机制的造血功能,使得农村返贫率较高。

  由于社会参与不足,扶贫工作也缺乏多元化的监督。《报告》指出,在扶贫项目选择方面,经常存在着重短期效益,轻长远利益,重表面数字,轻实际功效,没有后期的跟踪,没有达到扶贫开发的长效目的。在扶贫资金方面,也存在着资金投放主体不明确,到位率和透明度不高。在行政主导的体制下,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复杂,运行链条长,环节多,很难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致使大量扶贫资金没有到位,到位资金也有可能没有真正用到扶贫项目上。

  《报告》认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扶贫的格局应该是构建大扶贫格局的努力方向之一。社会各类扶贫主体应成为扶贫的重要力量和有效补充。《报告》建议,在现阶段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力量,需要确立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扶贫主体各就其位、共同参与的扶贫格局。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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