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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国十条:五年改善全国空气质量

2013年09月12日 13:50 来源于 财新网
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财新网】(记者 崔筝)2013年9月12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计划》),这份业界期待已久的文件又被称为“大气国十条”,于9月10日由国务院印发,是中国首个全国性的空气污染治理规划。

  《计划》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中国的大气治理目标,并指出当前中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

  “大气国十条”的总体目标为: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细化到具体指标,《计划》指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空气污染备受瞩目的北京市,其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将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这些目标已在早先发布的各地方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有所体现,例如9月2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中,已经提及部分上述具体目标。目前,北京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标准为70-80 微克/立方米。

  《计划》指出,为了达成以上目标,清洁空气治理需从治理工业污染、面源污染和移动源三大方面着手。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未来五年的污染防治行动包括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其中,重点治理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则包括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两项。

  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亦是此次行动计划的重点之一,包括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提升燃油品质、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推进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升级换代,以及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责任编辑:段宏庆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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