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专家称“热氨融霜严重违规”说法不专业

2013年09月17日 10:57 来源于 财新网
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报告认定,作业人员采用热氨融霜方式严重违规,专家认为这种融霜方式本身问题不大,主要是操作失误

  【财新网】(记者 于达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9月13日审核通过了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同意上海市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该起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翁文斌、安全经理缪柏强、技术工程师孙晋快等5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相关的12名官员,只受到了纪律处分。

  报告认为,经调查认定,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严重违规采用热氨融霜方式,导致发生液锤现象,压力瞬间升高,致使存有严重焊接缺陷的单冻机回气集管管帽脱落,造成氨泄漏。而在吉林的直接事故是电线短路起火导致管道爆炸。

  而在管理原因上,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报告指出,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违规设计、施工和生产,主体建筑竣工验收后擅自改变功能布局,水融霜设备缺失,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岗位安全培训缺失、特种作业人员未取证上岗等。

  报告认为宝山区政府、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质量技监局、区安全监管局、区规土局以及区公安消防支队履职不力。

  对于采用热氨融霜方式严重违规的说法,财新记者查询现有法规和文献发现,液氨融霜的方式不仅并未明文禁止,而且是许多冷库普遍采取的方式,虽然这种方式可能在处理过程中出现液锤现象,但这属于操作中出现的失误。

  而对于调查报告所说的水融霜设备缺失的问题,一位资深制冷专家告诉财新记者,其实国内多数冷库都是采用热氨除霜,也并不增加水融霜设备,因为这种设备一来没什么用,二来很浪费水和能源。

  翁牌公司一位维修部门主管告诉财新记者,他们的加工车间有两套制冷机组,出事故时是一套机组在进行冷冻作业,一套机组在除霜。要除霜的话,需要把工作停下来,把管道中的低温液氨排空,然后充入热氨,进行除霜。这么多年,国内许多其他地方,都是这么做的,也没出什么问题。当时发生爆炸后,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液氨肯定没有完全排空,是操作人员的问题,这些液氨在高温下急剧膨胀,导致爆炸。

  在财新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看来,上海液氨事故的这份调查报告,对厂方的责任如果说不是吹毛求疵的话,只能说是不够专业,不能说一出了事情,就乱找问题。

  这位专家说,其实水融霜设备没有那么复杂,与将热氨在管道内部循环除霜相比,水融霜就是在管道外面喷水,在冬天要喷热水,特别浪费能源、也浪费水,在夏天的话,又没什么用,不急的话,开门开几个小时也就除霜了,而且用水融霜的话,也需要排空液氨,否则同样也危险。

  前述维修主管告诉财新记者,从管道断裂的程度上看,肯定是产生液爆,操作肯定有失误。当然他也承认,冷库后来的改造工程实际是需要经过审批,手续比较麻烦,他们是自作主张搞的。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李丽莎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
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图片推荐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