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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国五标准发布 颗粒物加严82%

2013年09月18日 14:24 来源于 财新网
相比国四,国五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严格了25%-28%,颗粒物排放限值严格了82%,增加了污染控制新指标颗粒物粒子数量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霞 记者 崔筝)千呼万唤之下,中国汽车排放国五标准终于正式发布。与现行的国家第四阶段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国五标准大幅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严格了25%-28%,颗粒物排放限值严格了82%,并增加了污染控制新指标颗粒物粒子数量。

  针对目前严峻的空气污染问题,环保部通过制订、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9月17日,环保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2013)(即国五标准)两项标准。

  根据规定,国五标准将于2018年1月1日全面实施;轻型汽车自国五标准发布之日起可依据新标准进行型式核准;机动车污染严重,有实施标准条件的地方,经批准可先于全国实施本标准。国五标准适用最大总质量小于3.5吨的汽车。

  在燃料类型方面,该标准包括了汽油车、柴油车、气体燃料车(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两用燃料车及混合动力车等。国五标准适用于新车定型、生产和销售环节,不涉及在用车辆。

  针对新增加的颗粒物粒子数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室副研究员岳欣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称,目前中国仅对颗粒物的质量和重量进行控制,中国最开始只是对颗粒物质量进行控制,发动机开发厂家通过技术上的调整,使颗粒物的质量下降,但其数量却会增加。“颗粒物的数量危害也很大,所以要增加限制数量的要求。”

  此外,国五标准还加强了新车环保管理要求,将车辆排放考核里程延长一倍,提高了车载诊断系统的排放控制功能要求,增加了关键排放控制零部件(催化转化器、碳罐)检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车辆在用符合性检查项目。

  环保部的相关负责人17日表示,据测算,2011年轻型汽车排放氮氧化物80.7万吨、颗粒物6.5万吨;汽车尾气排放对北京等大城市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贡献率超过20%,已成为中国城市中的主要大气污染源。

  根据环保部最新公布的8月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8月京津冀地区超标天数中以臭氧和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分别占超标天数的48.3%和41.4%,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环比下降2%。

  岳欣表示,目前,国五标准对于北京、上海来说,已经个具备条件实施,广东珠三角地区也会很快实施。国五标准的实施,一方面对于新车来讲,可以促进其减排,另一方面对油品升级也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根据近日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针对目前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与汽油执行标准不匹配的问题,岳欣认为,在这样的条件下,空气污染治理效果势必会打上折扣,甚至会造成更严重的危害。

  对于该标准对环境改善产生的效果,岳欣持乐观态度。他说,“效果或许不会立即见效,但一定会见效。”但具体到什么时候能够看到效果,“现在还无法确定。”

  他认为,国五标准本身已经比较全面,但是在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提高改善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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