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特派香港记者 戴甜)香港交易所有望在9月26日举行的例会上就阿里巴巴申请在港上市的争议寻求初步原则性澄清共识(Preliminary clearing)。若不能取得共识,阿里今年在港上市的大门将关上。
香港《苹果日报》23日报道上述消息。根据港交所即将于10月1日起生效的保荐人新规,所有之后申请上市的公司,须在递交申请前两个月委任保荐人,以确保其有充分时间尽职调查。若阿里巴巴未能在本月底之前递交上市申请,则最快要等到12月。
不过,香港证监会似乎无意为马云提出的合伙人制度“开绿灯”。港交所主席周松岗月初出席活动时亦表示,如果股权结构对某个人或少数的合伙人有利,将对市场有重大影响,不能因为一小部分人的方便,而放弃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在过往,“香港证监会一直致力于维护市场公平,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香港一名律所合伙人向财新记者说到。
根据马云提议的合伙人制方案,集团上市后阿里巴巴合伙人应拥有在董事会内提名多数董事的权利,获提名的董事仍须经股东会一人一票的投票通过才可获委任,但若该提名未获通过,合伙人仍可另提名其他人选。
此举被视为可以让持有少量股权的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与管理团队在公司上市后,仍能掌握董事会控制权。马云目前持有约7.4%的股权。
据《苹果日报》报道,港交所将在9月26日举行的例会上再就阿里巴巴申请在港上市的争议寻求初步原则性澄清共识(Preliminary clearing)。若不能取得共识,阿里今年在港上市的大门将正式关上。
上述律所合伙人指出,按照香港交易所现有的上市规则,坚持合伙人制度的阿里巴巴是不适合上市的,保荐人递交上市申请表格时应认为申请公司具备上市资格,如果阿里巴巴不能事先拿到香港证监会的豁免,就无法递交上市申请表格。
马云本月初在公开信中曾高调向香港监管部门表态。他表示,希望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能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弥补目前资本市场短期逐利趋势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干扰,给所有股东更好的长期回报。
马云称:“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阿里巴巴集团发言人曾多次指出,集团目前未有委任承销商,上市地点也没有最终确定。
接近阿里巴巴的消息人士本月初曾向财新记者表示,阿里巴巴的上市计划将主要取决于市况,及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能否首肯合伙人制上市方案,如监管部门较难达成一致,上市时间或延至明年第一季。
另据香港《信报》23日引述不具名消息人士说,阿里巴巴已开始制订第二个上市计划,即Plan
B(B计划),放弃香港转投向美国,着手准备到美国上市的相关资料。美国的双重股份架构可以使公司创始人及核心管理层持有高于普通股的投票权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