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9月24日,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此前,龚爱爱因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的多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时其所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引发舆论质疑。
事发前,现年49岁的龚爱爱曾担任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1月17日开始,有网帖称龚爱爱在北京拥有20多套房产,折合人民币近10亿元,并称她还拥有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随即引发舆论关注。
1月22日,《京华时报》报道称,除此前被曝光的两个户口,龚爱爱还有两个户口,分别在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派出所和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户名均为龚爱爱。继拥有多套房产后,龚的“多户口”现象成为新的舆论热点。
据新华网消息,对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的陕西“房姐”龚爱爱,神木县公安机关3月4日向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
据媒体报道,今日出席庭审的龚爱爱身穿一件深色毛衣,浅蓝牛仔裤,神情显得较为憔悴。她在做陈述发言时声音较小,审判长多次提醒她大声说话,慢点陈述。
庭审中,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龚爱爱在办理了法定户籍证件后,又先后两次委托他人在公安机关制作了与自己身份信息不相符的户口两个,亲自以该户口办理了居民身份证,并使用身份证从事民事活动,妨害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北京所购的房产,龚爱爱解释,她当时觉得北京的房子价格合理,能够方便孩子上学,所以才购买了那些房子。北京的41套房产,她只先付了首付,首付来自家庭经营积蓄。她特别指出,她曾供职的信用社并非国营,而是民企,她自己并非国家公务人员。
对于北京与神木的户口,龚爱爱称,北京户口是买卖时附送的户口,神木的两个户口是她委托公安人员办理的,且她所办的几个户口,没有用来做过违法的事。
龚爱爱辩护人称,龚爱爱没有伪造行为,其得到的户口都是真实的,也没用此户口从事违法活动;在办理北京户籍中,也没有买卖行为,仅认为是买房送户口,不构成犯罪。
辩护人还指出,在榆林地区一人拥有多个户口是普遍现象,这不是合法行为,但是的确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