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群 王晓庆)9月29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在上海自贸区情况说明会上表示,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创新,将主要包括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以及综合监管四个方面。
在投资管理制度创新方面,上海自贸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自贸区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改为备案制,但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改为备案管理。
同时,在上海自贸区内试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等登记制度。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
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方面,戴海波表示,围绕在全球竞争中加快总部集聚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目标,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围绕推动航运中心功能和物流效率提升的目标,积极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合作模式。
金融创新方面,戴海波表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造条件,重点在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
在综合监管制度创新方面,上海自贸区围绕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的目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戴海波还提到,上海自贸区将建立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综合执法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监管,建立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协助机制以及综合评估机制,建立风险防范体系。
此外,在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方面,上海自贸区将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等六大领域,实施23条开放措施,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
同时,上海自贸区将实施鼓励跨国公司建立亚太地区总部、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等涉及功能拓展的10多项试点任务。戴海波表示,目前上海自贸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以及功能拓展的试点任务,已经与国家相关部委进行了衔接,并明确了政策落地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
9月29日上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正式挂牌,上海自贸区正式启动运作。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29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选择上海来试验,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上海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可以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进行试点,承受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强;二是上海有较为成熟的监管制度和管理经验;第三是上海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拥有广阔的经济腹地,通过发挥辐射效应,可以带动更大范围、更广区域的开放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