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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服务业开放力度未如预期

2013年09月29日 17:38 来源于 财新网
申报稿中的第三方支付、期货交割和文物拍卖等开放措施最终被删除;不排除未来仍有所突破

  【财新网】(记者 周群 王晓庆 实习记者 汪飞)国务院批复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比申报稿略显谨慎,第三方支付、期货交割和文物拍卖等措施被删除。

  国务院7月3日原则性批复上海自贸区方案后,经相关部委沟通并提出意见,总体方案于9月18日批准,9月27日公开发布。

  在上海市提交的申报稿中,关于第三方支付,“建议允许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参照《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并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关于期货交割,“建议允许境外期货交易所在试验区内指定或设立商品期货的交割仓库”;在文物拍卖方面,“建议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或合资、合作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最终这三项都未在总体方案中出现。

  财新记者了解到,以期货交割仓库为例,早在申报前就引发证监会的不同意见,担心此举会冲击国内的期货交易市场;而文物拍卖政策的放开,止步于人大常委会对自贸区内《文物保护法》暂停实施的审议。

  此外,关于银行业开放,申报稿建议“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含分行、支行)从事离岸业务”,总体方案将此修改为“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 。

  在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总体方案将银行业机构和信息通信服务排除在“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之外,申报稿中“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在总体方案中被删除。

  在增值电信开放措施中,申报稿表示“在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总体方案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

  不过,根据自贸区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思路,不排除有关开放举措在未来两至三年的试验期内有所突破。

  总体方案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单独列出,并作为自贸区的首项任务,更显中央政府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意图。而在申报稿中,这部分内容依附于其它内容之中。国务院还突出要求转向事后、事中监管,加强对试验区内企业在区外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申报稿并无此要求。

  今后,上海市在自贸区组织实施中作用将更大。总体方案称,国务院是统筹领导和协调试验区推进工作,上海市负责具体计划和实施,在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

自贸区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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