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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遗产税作用有限

2013年10月01日 11:30 来源于 财新网
目前并未听到开征遗产税的消息。遗产税在理论上的作用并不代表在实际中就是这样,它在中国的可行性要看实际情况和条件

  【背景】今年3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发布《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报告》,进行了188个国家的信息收集和检索,发现有114个国家开征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他税收,占比61%。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对遗产征税的占比91%,美国、日本最近都加大了对遗产继承的税收调节力度。报告建议中国应争取在“十二五”时期内出台遗产税制度。

  9月23日,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一次讲座上透露,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

  遗产税作用究竟有多大?当前在中国是否可行?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目前并未听到开征遗产税的消息。他认为,遗产税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遗产税在中国的可行性要看具体情况,它操作起来很复杂,并不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作用。

  刘尚希表示,欧洲的一些国家更为重视间接税,间接税的份额在不断提升,而所得税比例则有所下降。刘尚希表示,各个国家的国情都不一样,一些国家取消遗产税说明不了什么,但这些变化至少能反映遗产税成本高,调节作用没有大众想像的那么大,否则那些国家就不会取消遗产税。

  刘尚希提到,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群众期盼着有一种手段或工具去调节,所以自然想到了遗产税。但税收的征管过程相当复杂,一个税种能否发挥有效的作用,并非凭大家的想像,要看税种的实际操作过程。

  刘尚希强调,这种实际发挥出来的作用,不是理论可以解决的,而是取决于制度环境,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大家可能看到的是应该怎么做,对能做到什么程度则考虑得不够。他表示,遗产税在理论上的作用并不代表在实际中就是这样,它在中国的可行性要看实际情况和条件。 

  (财新实习记者 江玲玲 采写)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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