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 实习记者 霍冰一)原定10月8日下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的王秀英诉财政部一案,经法院通知将予延期,具体时间尚未确定。现年82岁的北京市民王秀英,此前曾向财政部申请公开2011年和2012年中国政府对朝鲜援助的资金数额,被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
2012年12月13日,王秀英向财政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中国政府2011年和2012年对朝鲜援助的项目、物资、资金的数额。2013年1月7日,财政部作出《延期答复告知书》(2013第1号-延答告)。1月25日,财政部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3年第4号,总第141号)》(下称《告知书》),告知申请人上述申请事项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
2月8日,王秀英对此不服,认为《告知书》只以“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为由,未提供法律依据违法,且未告知申请人应有权利,向财政部提起行政复议。
财政部于4月12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财复议【2013】16号)》,认为中国对具体国别捐助预算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告知书》告知申请人所申请事项不予公开,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
5月4日,王秀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财政部拒绝公开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依据有关法律对原告作出正确答复。
8月19日,法院受理此案。财政部于9月4日提交答辩状。9月17日,北京一中院下达2013年度一中行初字第2634号传票,通知双方10月8日下午到该院第二审判区第二法庭开庭。
9月29日上午,法院电话通知原告原定开庭取消,重新开庭日期将另行通知。但王秀英认为,延期开庭应有正式手续,电话通知改期“无法相信”。
10月8日下午,王秀英在女儿王凤仙的陪同下来到法院,法院门口有近百名人士前来围观。
据王凤仙介绍,他们一家为北京人,2001年因拆迁问题开始上访,也因此见识到很多社会疾苦,明白了根本上是体制问题。近两年,王秀英开始更多关注公共问题,向包括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地震局等多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部门经费、维稳对象的范围等。而就相关问题提起行政诉讼并得到法院正式受理,这还是第一次。
王秀英代理律师告诉财新记者,法院通知延期开庭在程序上并无问题,具体日期还要等候法院书面通知,目前不能确定,但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诉讼一审案件应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