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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三贵:过度行政化影响扶贫效率

2013年10月10日 10:33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三项措施并非新举;释放扶贫效率,应合理界定政府与民间角色,改变过度行政化倾向

  【背景】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做了再次强调和部署。

  效率不高一直是中国扶贫面临的问题。资金挪用、项目管理效率低下、瞄准度差等问题长期困扰着中国扶贫。8日的会议指出,“近期审计发现,一些地方的扶贫等保民生资金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和监管弱化等问题,值得警醒。”

  为此,会议提出三项措施加强资金管理:一是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做到权责一致。严格落实扶贫开发规划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省”制度,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省市两级则将主要精力放在资金和项目监管上。二是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对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与低保衔接。项目资金要到村到户,切实使扶贫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三是创新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在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资金和各类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金融机构等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做法。

  这些措施针对性如何?如何才能提高中国扶贫效率?

  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三项措施并非新举,是对以往政策的再次强调。虽然方向正确,但部分政策在执行中遇到困难。要释放扶贫效率,根本上应合理界定政府与民间角色,改变过度“行政化”倾向。

  汪三贵称,省级政府来审批扶贫项目是毫无道理的,扶贫项目多是三五万甚至几千的小项目,省里根本无从审批。目前,很多扶贫项目已由县级政府审批,但发改委等一些部委的项目审批权仍然在省,应继续下放。

  扶贫与低保衔接推进情况则不理想。汪三贵说,由于两者由不同部门分管、实施方式也不同,管理整合、责任分工等出现问题。同样,由于涉及部门之间的合作,扶贫资金整合也出现困难,如果地方政府推动力不强,就很难整合。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近年来有一些进展,但是中国社会组织发育不足,仍很弱小。

  汪三贵表示,政府主导扶贫是合理的,扶贫是一种公益性事业,单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动员到足够的社会资源。如果政府不介入和主导,恐怕大多数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问题都得不到解决。但是政府主导并不意味着政府在每个环节都要介入,过度的行政化会带来效率损失。中国扶贫的很多问题来源于此。

  比如,各级政府目标不同,与维持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保证教师工资、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和GDP增长等多个重要目标相比,扶贫在贫困县并不是最重要的目标。一些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挪用扶贫资金,也就不足为怪。而自上而下行政化的项目管理,效率也十分低下。

  汪三贵认为,要提高扶贫效率,应界定各方角色,建立合理的扶贫体系。政府应着力于战略及政策制定、资源供给、监管,具体的实施应更多依靠社会力量,尤其是专业性民间组织、农民自己的组织如合作社等。民间组织在扶贫中的作用是政府无法替代的,因为民间非政府组织具有更多的灵活性,可以集中精力于某一个服务领域,更可能深入到基层和贫困农户中去。

  为此,汪三贵称,政府首先应当为民间组织发展改善和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制定中国的民间机构组织法,在法律中明确民间组织的地位、作用、组织原则和监督方式,并赋予民间机构更多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和足够的灵活性。此外,政府应该逐步放松对民间机构的直接控制,通过立法和司法程序来管理。赋予民间机构更大的独立性和自治性,使它们真正对社会和法律负责。

  (财新记者 汪苏 采写)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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