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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与欧洲央行实现双边本币互换

2013年10月10日 16:36 来源于 财新网
互换协议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的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央行表示,此举旨在为双边经贸往来提供支持,并维护金融稳定。央行表示,与欧洲中央银行建立双边本币互换安排,可为欧元区人民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促进人民币在境外市场的使用,也有利于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修院主管汪江对财新记者表示,这是人民币地位上升的一个信号,说明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的潜力不断被证明。但他同时指出,由于存在一系列外汇政策管制,货币互换合同实际上很少被使用。

  对外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赵庆明指出,一般情况下,政府间的货币互换与作为金融产品的货币互换不同。政府间的货币互换协议相当于一种危机防范机制,为防止本国货币贬值,增加国际支付能力。

  赵庆明指出,此次货币互换协议的具体定价机制并未被明确透露,但从汇率定价来看,此次货币互换协议所显示的汇率低于市场汇率。按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来算,欧元对人民币汇率是7.78,而近期市场上,欧元兑人民币汇率在8.3元徘徊。

  截至目前,人民银行已与22个国家及地区的中央银行分别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规模共计约2.4万亿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互换规模上千亿的国家和地区有7个,多数集中在亚洲地区。以人民币计,与香港、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的货币互换规模分别为4000亿、3600亿、3000亿及2000亿。因此,此次与欧洲央行签订的3500亿人民币的货币互换规模,则位列第三。

  201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就建立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安排进行磋商。在2013年9月的国际清算银行(BIS)例会上,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就有关安排达成了一致。在各自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后,双方于10月9日正式签署了本币互换协议。

  此前,在2013年2月22日,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会见英国央行行长默文•金(Mervyn King),双方承诺将进一步推动建立中英三年互惠货币互换协议。

  央行表示,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在货币金融领域的合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亚太区主席麦高铭(John McCormick)曾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表示,人民币国际化仍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但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是趋势。只有开放了资本项目,才有可能实现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的目标。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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