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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开医院推介奶粉事件处理结果

2013年10月14日 11:50 来源于 财新网
13名医护人员被处分,其中一人被撤职,4人被吊销执业证书

  【财新网】(记者 周天)10月14日,天津多家医院推介多美滋奶粉事件调查结果出炉,13人被处分,其中6人因监管不力被追责,4人被免职并吊销执业证书。

  据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天津发布,近日,天津市纪委、卫生局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处理奶企赴医院推介奶粉的行为,有13人医护人员被处以撤职或吊销执业证书等处分。

  调查组查明,2011年以来,天津市85家医疗卫生机构的116人受多美滋公司委托,向新生儿和婴幼儿家长授课,发放宣传材料,推介免费使用多美滋奶粉,借此收受多美滋公司费用。

  对此,天津市作出处理,收缴116人所接受的违规费用,处理13名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其中,一人被撤职,一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被免职,并处吊销执业证书;还有6名市区两级卫生局和医院人员因监管不力被追究责任。其中,1人被行政记过,5人被行政警告。

  9月中旬,中央电视台报道,为占据所谓“第一口奶”市场,多美滋公司针对医院、医生和护士的花销每年超过330万元。央视称,医院强行给新生婴儿喂养多美滋奶粉,会使婴儿产生习惯性依赖,进而排斥母乳。

  此后,财新网引述业内专家观点指出,“第一口奶”并不会产生习惯依赖。多位专家对财新记者解释称,奶粉替代及补充并不会产生习惯性依赖,更不会产生品牌依赖,仅仅会影响家长的消费习惯。

  即便如此,医院收取费用,补助奶企营销产品,依然有违法规和职业道德。

  1995年颁布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不得向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及其家庭赠送产品、样品或降价促销;医疗机构不得收受厂家为推销而给予的赞助、馈赠;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向孕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母乳代用品,不得将产品提供给孕妇和婴儿母亲。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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