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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疗投资实行“非禁即入”

2013年10月15日 16:20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务院要求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要求开放医疗投资,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财新网】(记者 周天)中国政府决定,在医疗服务领域实行“非禁即入”政策。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

  近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该项政策。

  这是中国首次就健康服务业专门出台政策。中国医疗服务业因管制太多而发展滞后。发改委就此解读称,在美国,健康服务业经济规模占其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超过17%,其他OECD(经合组织)国家一般达到10%左右。但是,目前“中国差距很大”。

  对此,《意见》要求,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届时,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将达到8万亿元以上。

  据发改委解读,《意见》明确,所谓健康服务业,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保险,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支撑产业。其中,医疗服务是核心内容。

  因此,为促进医疗行业,《意见》要求在医疗服务领域实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严控医疗机构设立的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

  《意见》要求,简化对康复、老年病、儿童、护理等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意见》还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

  发改委表示,针对人口老龄化的突出问题,将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形成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此外,《意见》明确,各地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了对非公立医院的价格管制,并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公立医院同价。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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