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摩根大通再赔1亿美元

2013年10月17日 11:28 来源于 财新网
“伦敦鲸”事件让摩根大通一蹶不振。继9月给四家监管机构赔偿9.2亿美元后,摩根大通近日被曝又赔偿1亿美元

  【财新网】(特派洛杉矶记者 李小晓)据外媒报道,10月16日,摩根大通公司(JPMorgan Chase)同意以1亿美元就2012年“伦敦鲸”事件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达成和解。

  今年9月,摩根大通已经支付了9.2亿美元给另外四家监管机构,其中包括美国证监会(SEC),英国金融监管局、美联储以及美国货币监理署。摩根大通还向SEC承认其违反了联邦证券法。

  和9月的和解不同,摩根大通这次对CFTC赔偿不再是由于公司管理责任,而是由于交易员实际操作中的错误。CFTC认为,摩根大通的交易量太大,涉嫌违反2010年《多德·弗兰克》(Dodd-Frank)金融改革法案。

  CFTC执法部门主任大卫·麦斯特(David Meister)在声明中称:“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国会赋予了CFTC禁止操纵市场行为的权力。这次案例证明,CFTC比以往更好地运用这项权力来保护市场,惩罚那些不顾明显风险而大量操作信用掉期的交易员们。”

  这并不意味着摩根大通噩梦的结束,目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司法部还在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由于不断被重罚, 摩根大通10月11日公布的三季度财报显示净亏损3.8亿美元,合每股17美分。

  “尽管我们的商业表现良好,但不幸的是,这个财季被高昂的法律支出毁掉了。”摩根大通首席执行官杰米·戴蒙(Jamie Dimon)当时表示。

  “伦敦鲸”事件发生于2012年3月20日,摩根大通在伦敦的交易员伊克希尔由于对企业债的交易造成信贷市场剧烈波动,造成了衍生品押注高达65亿美元的亏损。

  截至10月16日收盘,受靴子落地影响,摩根大通股价54美元/股,上涨3.23%。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金融监管
责任编辑:王晶 |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
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