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黎慧玲)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天(10月17日)对中国首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作出评价:其开放程度“已经很高,前所未有”。他同时称,将会根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上海自贸区发展需要,对负面清单适时进行调整。
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已于上月末公布,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共190条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将作为上海自贸区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方式改革的主要依据之一。
由于负面清单几乎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翻版,某些禁止措施甚至超过产业指导目录,一些企业及学者认为开放程度不如预期。
沈丹阳解释,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多数领域,对外商投资准入是充分开放的。试验区选择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包括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等领域。“对这些开放的领域,除银行业机构、信息通信等列明服务之外,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
“正如媒体和专家评论所说的一样,这份负面清单列出来的不仅是不得自动准入的投资领域目录,更是开放思路的一种跃进。”沈丹阳这样表示。
他称,今后商务部将对这一管理模式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评估,为下一步修订“外资三法”(指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编者注),以及建立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适应中国国情的外资准入和监管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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