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股价从40.80元/股的巅峰跌至2.98元/股的深渊,一条步步走低的K线图展示着曾以高端定位获称“民营餐饮第一股”的湘鄂情(002306.SZ)上市之后的没落之路。
三公消费禁令颁布之后,湘鄂情业绩迅速变脸,门店规模缩水,苦心筹谋转型之路,但诸事坎坷。今年9月25日湘鄂情自曝被武汉拉斯维加娱乐有限公司借合作经营之名骗取了6000万。值此多事之秋,作为湘鄂情实际控制人孟凯10月17日披露的质押行为引发了资本市场关于其“抽离套现”的猜测。
北京证监局对湘鄂情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似乎为湘鄂情的各种状况找到了一个原因:湘鄂情董事长权限过大,影响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发挥作用,大额投资未能及时经三会审议并披露,不规范运作的问题屡屡发生。
10月15日,北京证监局对湘鄂情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湘鄂情财务核算存在问题,包括: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加盟费收入1480万元,确认股权收购合并日前损益1556万元,共影响当期损益3036万元,占2012年度净利润28.09%。同时,湘鄂情向供应商收取采购返点1220万元冲减营业成本,入账依据不充分,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
湘鄂情《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长的长期股权投资权限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内的单项投资额”。北京证监局认为,该条款违反《公司法》规定,造成董事长权限过大,影响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发挥作用,大额投资未能及时经三会审议并披露,不规范运作的问题屡屡发生。
在这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北京证监局列数了湘鄂情10项违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湘鄂情表示:“公司将按北京证监局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改正,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在披露这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同时,湘鄂情还发布了一份“万言书”澄清公告回应上文所提的武汉台北路72号项目买地被骗一事。湘鄂情表示,台北路72号项目是公司一次正常的商业投资行为,目的是通过获取自有房产开设新店进而加大拓展公司在武汉区域的餐饮业务,项目投资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重大缺陷或失误。
“对台北路项目所涉资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产生过怀疑,同时也强烈怀疑甲方、乙方故意隐瞒相关事实。但是公司一直未取得第三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用于证实此事的真实性。”湘鄂情坦承。
湘鄂情称,公司仅通过多方市场询价及与交易对手方协商议价的方式确定了资产转让的交易定价,因此公司未就上述交易事项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针对是否尽职调查的质疑,湘鄂情承认,在签订台北路72号项目相关协议之前,公司曾委托武汉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对项目所涉资产进行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显示相关资产未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但报告未对资产可能存在的权利瑕疵给出风险提示,由此公司当时未发现相关资产存在纠纷。
对于未来,湘鄂情表示,已将该诈骗案向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申请立案侦查,为了防止项目合作的资产流失,侦查机关及时对项目所涉资产进行了查封,因被查封的资产市值超过五亿元,足以弥补因诈骗而给公司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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