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欧阳银华)北京市的失独老人有望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该政策是今日(10月18日)公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提出的。文件称,对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能力)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实行政府供养,保障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对低收入、失能、失独、高龄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由政府给予相应的福利保障。
该文件还提出了多项激励当地养老服务业的目标和措施,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强调让社会力量形成养老供给的主体。
这是已知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首次被纳入社会福利保障体系。
中国失独老人,主要是指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只生育一个孩子,但中年独子(女)夭折,如今步入老年膝下无子女的人群。
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介绍,截至2013年5月,北京市确认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人数统计为8781人。关于中国失独家庭的数量,有学者估计,早在2009年就突破百万。
2007年,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当年在全国10个省市试点,并于此后向全国推行。
根据扶助政策,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和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将这一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实际上,这个扶持效果很有限,并且需要本人提出申请。不少老人不清楚政策动态,或不愿意申请这笔钱。
部分地区在此基础上,加大了投入,但扶持多为项目性。如北京从2012年启动“暖心计划”为失独老人购买医疗保险,青海等地发放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年扶持金,陕西宝鸡等地为失独家庭一次性发放2万至3万的精神抚慰金及生活补助金。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易富贤曾表示,庞大的失独家庭是中国特色。不少人认为,失独困境乃是“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有关家庭理应由政府给予充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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