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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公费医疗开支人均2.87万

2013年10月21日 16:45 来源于 财新网
公务系统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卫生局、民政局和司法局。而该市目前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已存在大约2亿元亏空,由2012年地方财政补充医保基金2.34亿元,人均不到100元

  【财新网】(记者 王婧)广州市各市属部门最近公布上一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广州市卫生局行政编制91人,2012年度共花费财政拨款的行政医疗费用261.18万元,人均2.87万元。

  在36个市政府组成部门中,卫生局人均公费医疗费用高居榜首。紧随其后的是市民政局,人均公费医疗2.78万元,市司法局以人均2.33万元居第三位。2012年度,这36个部门的行政单位人均公费医疗费用约为7800元。

  相比之下,广州市人社局方面今年7月表示,广州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疗费用为6.7亿元,预测到2013年,258万居民的医疗费用将上涨至11.3亿元。按这一数据推算,广州市城镇居民2013年人均享受医保438元。但目前广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费用基金多年收不抵支,年亏约2亿元。2012年,广州地方财政为这笔亏空提供补充医保基金2.34亿元,人均不到100元。

  据财新记者了解,广州市公务员个人并不缴纳医保费用。他们享受着1994年制订的公费医疗标准:在职干部职工门诊医疗费自负20%,住院医疗费自负10%;退休干部职工门诊医疗费自负10%,住院医疗费自负5%。此外,在职干部职工1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合计超过500 元、退休干部职工1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合计超过400 元的,所超部分年终由单位核报。

  此外,广州市人社局的官网显示,不但公务员本人可以获得“公费医疗证”,其家属亦可获得“家属医疗证”,家属范围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甚至“随干部调动家属”。家属统筹医疗每人每月缴交统筹医疗费10元,即可享受门诊医疗费自负20%,住院医疗费自负10%的报销比例。

  数额差异背后的社会不公,正是中国在1998年启动公费医疗向医保合并的动机所在。但15年过去,省会广州成为最后一个仍在沿用公务员公费医疗的广东城市。

  今年8月20日,广州市人社局巡视员在一个公众论坛上表示:广州市公费医疗向医保并轨的合并方案尚须广东省批准。他没有公布具体时间表。然而广东省人社厅相关处室明确告诉财新记者:广州市还没有上报方案,省厅对改革内容尚不知情。

  广州市已于今年9月1日上调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试图取代地方财政来弥补这每年2亿元的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亏空。其中老年人个人缴费由原来的每年500元涨至800元,上涨60%;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由原来的每年80元涨至120元,上涨50%。此外,退休职工享受广州职工医保待遇前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从以往的10年延长到了最少15年。

  另一方面,广州将继续加大公费医疗的投入。广州市人社局公布的2013年部门预算显示,2013年广州市公费医疗专项经费共计16亿5958万元。这部分预算支出比2012年实际支出再增加2.2亿元。

    更正启事:此稿最初发稿中提到,“广州市258万城镇居民2012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总支出为2.34亿元,人均不到100元”,应为“广州市城镇居民2013年人均享受医保438元,但目前广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费用基金多年收不抵支,年亏约2亿元。2012年,广州地方财政为这笔亏空提供补充医保基金2.34亿元,人均不到100元”。 特此更正。

责任编辑:胡格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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