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10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作的2008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近五年受贿犯罪人数较前五年上升19.5%。
报告显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检察机关自行发现53532件,占35.4%;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4354件,占9.5%;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移送和其他来源34793件,占23%。
报告透露,五年来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4834件。2008至2012年查处的受贿、行贿犯罪人数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9.5%和60.4%。
报告称,除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外,检察机关还在“不断强化自身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在落实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撤案和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的基础上,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省级以下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此外,还明确规定讯问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必须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从2013年1月起,在报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随案移送同步录音录像资料。
报告还提到了当前反贪污贿赂犯罪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办案力度有待加大。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一些地方反贪部门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影响办案工作开展。
二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案件线索管理、侦查资源整合、侦查预防一体化等机制不够健全。
三是能力素质有待增强。一些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办案轻预防。有的过分依赖言词证据,侦查信息化程度不高。队伍专业化程度总体偏低,熟悉经济、金融、证券、科技等专业知识的侦查人才不足。
四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受利益驱动办案、违法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在办案中仍存在严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少数干警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有的以权谋私、滥用权力。
报告称,检察机关将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推进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常态化,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实名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强化举报线索管理和监督,加强网络举报和涉腐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及时公正有效处理群众举报。落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强化对审判活动、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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