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陈慧颖)IPO再审企业财务核查余波未了,竞天公诚和大成律师事务所因各自项目被证监会调查,其中竞天公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大成则已被证监会处罚完毕。
在10月25日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确认,河南天丰节能欺诈上市一案的中介机构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涉嫌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于2013年6月14日被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证监会暂不受理和审核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证监会援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做出的上述决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行政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责令整改的,在调查、整改期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暂不受理和审核该律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竞天公诚并非孤例,参与新大地IPO项目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也已经被证监会处理。10月25日,大成律师事务所在给其客户发出的一封说明函称,2013年10月15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大成在为新大地IPO提供法律服务时未能勤勉尽责地开展核查验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没收大成该项业务收入并处罚款,同时对经办律师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该说明函称,在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前,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亦对大成的证券业务暂停审核或暂未受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中国证监会已经全面恢复了大成证券业务的受理和审核。
针对屡陷欺诈上市陷阱的律师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涌在财新《新世纪》周刊撰文认为,IPO业务是证券律师收入的大蛋糕,欺诈上市的政经生态不变,刑法商法的结构不变,欺诈上市就不会少。中国的法律应当给予证券律师更多的出路,美国集团诉讼律师则是上市公司的敌人和猎人,这才是证券律师的真正的身价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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