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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安:城镇化核心流动人口市民化

2013年10月29日 10:59 来源于 财新网
在新一轮城市化中,应把流动人口市民化作为衡量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核心指标,同时构建以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的政策体系

以制度改革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财新记者:中国正在推进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为实现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防止在城市内部形成新的二元结构,在城镇化的政策和制度设计中,当前最重要的是做什么?

  王培安: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当前最重要的是消除制度障碍,逐步实现流动人口经济立足、社会接纳、身份认同、文化交融。目前,推进“人的城镇化”,实现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重点在两个方面:

  一是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快建立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目前应该按照规划要求,建立分层、分类、有梯度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

  二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具体而言,要加快制定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的城镇化发展规划,推进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以在城镇稳定就业、长期居留和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把符合条件的逐步转为城镇居民。

  我们建议,在新一轮城市化中,应把流动人口市民化作为衡量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核心指标,同时构建以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的政策体系,研究提出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政策框架,制定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行动计划。

  同时,推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的全面参与,需要不同人群之间的理解与包容。今后,还要有效发挥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政府主导的互补功能,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机制和模式。

  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覆盖流动人口、促进社会参与中的作用,及时有效化解当前流动人口和市民心理存在的隔阂。还要鼓励流动人口参加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培养社会融合工作志愿者。

  流动人口是卫生和计生工作的重点人群和弱势人群。今后,卫生计生委将通过试点带动,加快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为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奠定基础。

  同时,深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政策研究,建立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评估机制,研究提出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政策措施。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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