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韩晓梅)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一网络论坛计划在当地举行募捐,为三名尿毒症患者凑集治病的善款,筹备过程中却被当地民政局建议暂停。据人民网10月29日的报道,当地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是:“宁国市有2000多个大病患者,只为3个人募捐,对其他人不公平。”
此报道引发舆论关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对财新记者表示,此事反映出中国法律法规本身的缺位之处,民间组织的社会公募行为处于无法可依的模糊地带。
当事人之一,宁国论坛管理员“爱如潮水”表示,他们原定上周末要在当地某处设置募捐箱,为3名家境困难的尿毒症患者募集治疗费用。但活动开始前,相关负责人被约谈。被约谈时民政局领导没有说支持,也没有说反对,只是说如果这次为3个人募捐,还有2000多个人怎么办,越来越多的人找来压力会很大。
财新记者获悉,10月30日上午,该管理员再次被约谈,民政局领导声称,对民间捐助活动表示欢迎,希望他们通过官方渠道,通过民政局、慈善协会的账号接受捐款。
这并不是宁国论坛第一次发起公众募捐活动。据该论坛管理员介绍,宁国论坛自2007年起开始开展慈善活动,2012年发起了5次以上的慈善募捐,经手募捐金额在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2013年10月5日,论坛还发起了为一个肿瘤患儿募捐的活动,通过网上募捐,募得善款11400多元。此前也曾与民政局合作展开慈善慰问活动。
为何这次募款活动受到民政局干预?该管理员猜测,在这次募捐的筹备期间,有网友认为论坛经常发起慈善捐助,政府部门却没有承担起责任,发帖声讨当地民政局不作为。民政局有工作人员看到了网帖。
邓国胜指出,我国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说明民间组织、慈善团体有没有资格向社会公开募款。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只规定了谁可以接受捐赠,并没有规定谁可以进行社会公募。现有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则规定了公募基金会可以向社会公募,非公募基金会不可以。于是实际操作中就出现了弹性空间。
邓国胜表示,如果民间组织要寻求完全的合法性,最理想的做法是挂靠在具有公募资格的公募基金会或者红十字会之下,作为一个专项基金,并接受公募基金会的监管。
目前,中国广州、江苏等地,已出台规定允许公益性社会团体和非营利事业单位经申请取得募捐许可后,可开展募捐活动。但前提是其本身是一个登记注册的合法组织,像宁国论坛这样商业性论坛也没有资质申请。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培峰表态说,募捐资格的开放应该是将来的发展方向。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时候,不要急于定性这种做法有问题。“中国社会不缺爱心,也不缺苦难,缺的是把爱心和苦难连接在一起的组织和制度机制,应该更多支持这样的组织发展。”
邓国胜表示,期待慈善法尽快出台,明确规定社会公开募款的主体,以解决这个问题。
受阻的募捐活动的原计划受助者之一方庭告诉财新记者,他接到了当地政府部门人员的电话,告诉他这次募捐不合法,可以通过民政局申请医保。但是他无钱支付手术费用,目前也还没有受到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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