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指出,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制定《条例》就是要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做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相继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文件厉行节约,此次出台的《条例》是否由于文件级别更高而能够有更好收效?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表示,从党内法规的角度来说,“条例”是继“党章”之下级别最高的文件之一。但他同时指出,文件位阶的高低与实施效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监管体制没有在独立性上得到突破,党内的浪费问题不会得到切实解决。
任建明指出,相比此前单方面强调遏制公务支出或公款消费,此次《条例》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全面,包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会议管理、办公用房等多个方面。但实际上,过去强调单方面问题时,也很难执行到位,问题反而越来越严重。任建明认为,这主要是由于监督执行体制上难有突破。
目前中国的监督体制仍以各级党委负总责、纪委协助党委监督检查的模式运作,权力过分集中的现状并没有得到改善,监督机构的独立性问题难有突破。任建明坦言,这个问题在短时间内很难得到解决,目前也只能通过提高文件的位阶来逐渐强调党内的重视程度,短期内会有一定效果,但期待不能太高。只有纪委监察机构脱离同政府其他部门的相同序列,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谈到是否由于目前的惩处措施不严而导致此类问题难以解决,任建明认为文件中普遍性的、笼统性的禁止与反对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即使有了相应的严惩规定,但如果监督执行不到位,还是难以起到控制和治理的作用。
(财新实习记者 霍冰一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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