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妍)10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修订草案提出,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建立县级以上政府统一管理机制。
“在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领域并不多,到目前为止,只有土地管理和工商质检、药品监督三大领域。”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财新记者表示,在食品安全领域,应该推动建立县级以上垂直管理体系。
此次修订草案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权责,这对管理体系的建立尤为重要。”汪玉凯表示,修订草案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仍待明确,尤其地方政府的管理权责非常关键。
修订草案中还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修订草案同时对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与食品安全工作相关的部门应该履行的相应职责作出明确。
“关于食品安全问题,老百姓一直诟病政府,因为食品安全管理属于典型的‘九龙治水’,管的部门太多了,可是一旦出了问题,却很难找到负责部门。”汪玉凯表示,食品安全管理需要“无缝衔接”的管理制度建设,以避免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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