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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单永续债券提前认购完毕

2013年11月01日 11:53 来源于 财新网
市场人士指出,没有听说哪家机构认购了武汉地铁永续债券,应该是有部分份额被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包销

  【财新网】(记者 王申璐 张宇哲)10月31日,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下称武汉地铁永续债)承销商之一西藏同信证券的一位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该债券已于10月30日认购完毕,提前结束债券发行。

  武汉地铁永续债于2013年10月28日簿记建档,29日首日发行,发行期限为4个工作日,到11月1日止。发行利率定为8.5%,由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构成,其中基准利差上限定为5.7%,发行时定为5.61%,基准利率为2.89%。

  “市场上没有听说哪家机构拿了这个券,应该是海通证券自己包销了。”多位债券交易人士表示。

  一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人士指出,感觉海通证券在销售过程中并不积极,“我们对这个项目其实比较感兴趣,但是想去拿的时候被告知已经认购完毕了。”

  永续债券指没有到期日,投资人可按票面利息永久取得利息的债券,据武汉地铁永续债的募集说明书,发行总额不超过23亿元,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即在本期债券每5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续5年,或选择在该计息年度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已经具备永续债券的特征。

  由于永续债券较高票息、长久期的特点,符合保险公司对资产配置的久期要求,保险公司销售的保险产品尤其是寿险产品期限较长,有的甚至为20年,而目前市场上保险公司可投资的资产期限相对较短,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较差。

  正因如此,基金、券商等需要定期赎回的机构投资者对永续债券的需求不是很强,而武汉地铁永续债的会计处理问题仍然有待解决,募集书上并未指明永续债将被计入权益或是负债,银行一般不会尝鲜。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确认标准,如果永续债券发行条款设置中明确发行人有权自行选择递延支付利息,且递延次数不受任何限制,则所发行的永续债券可被认定为权益工具而非债务工具。但武汉地铁永续债并未设置该项条款,而是设置了利息偿付保证金,

  其债券募集书显示,武汉市财政局将于该债券每个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将人民币2亿元资金,作为债券当期利息的偿付保证金。

  “海通没有好好询价,我怀疑海通证券是不是故意把利率发的高一些,想要自己吞下来。”一位业内人士说,但是券商平时不会拿期限这么长的债券,包销的话需要的资金量,以及是否能够通过风控都是海通要面临的问题。不过也有市场人士指出,武汉地铁永续债由承销商包销,主要原因是发行遇冷。

  “永续债券这个筐子是好的,但是这次装的苹果我们觉得并不是很好。”一位财产保险公司资管人士指出,全国的地铁几乎没有盈利的先例。相比财产险公司,经营长期限的传统险寿险公司会更倾向于购买永续债。

  “但问题是这样的寿险公司太少了,20年的传统险特别不好卖,现在保险公司卖的分红、万能、投连等产品,期限差不多都在5-7年,连10年的都不多。”上述人士指出。

  “8.5%的票面利率虽然比同级别的其他企业债利率要高,但是作为无担保债也算是比较合理的,但是目前AA级的城投债很多都有超过7%的,所以这个收益的吸引力也不算是巨大。”一位券商固定收益处人士说。

  “如果能加上一些保护投资人的强制回购条款,或者标的资产再好一些,然后等流动性好一些,对销售5%收益率左右万能险为主的寿险公司来说,8.5%的债券票面利率肯定还是有吸引力的。”上述保险资管人士说。

  同久唤不出的国电电力永续中期票据的产品设计类似,武汉地铁永续债也是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五年后发行人可选择继续延期5年或全额兑付。但不同的是,国电电力的永续中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表示,如果发行人未回售,需要补贴投资者较高的票面利率跳升加点。

  但武汉地铁永续债并未指明若五年后发行人未全额兑付后的票面利率变化,这对投资者来说吸引力有所下降。为了弥补永续债券流动性偏弱的缺点,武汉地铁永续债设置了流动性支持条款,其募集说明书指出工商银行武汉硚口支行将在监管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流动性支持信贷。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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