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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通知迎战冬季“供暖式雾霾”

2013年11月05日 16:58 来源于 财新网
《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当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各地应采取企业停产、限产,中小学停课等应急强制措施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杨洁)东北三省开始供暖后普遍引发雾霾天气,引发举国关注。全国供暖季即将全面到来,11月5日,环保部向各省市环保部门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采取控制燃煤污染、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等四项措施。具体到北方采暖地区,要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以保障2013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当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各地应采取企业停产、限产,中小学停课等应急强制措施。北方采暖地区要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以保障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近年来,中国冬季特别是北方地区进入采暖期后,季节性燃煤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剧增,同时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部分地区雾霾天气频发,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和生活。哈尔滨自10月20日正式供暖首日便遭遇严重雾霾,近日东北多地也被“浓雾”所困。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曾对媒体表示,“东北雾霾情况主要是因为燃煤供暖造成的污染物增加,这也是一个信号,随着气温降低,北方地区将逐渐进入供暖季节,燃煤增加将会加重污染物排放。加上天气逐渐寒冷,大家更倾向于汽车出行,尾气排放也会增加空气负担,各个地方的雾霾将会更加严重。”

  燃煤供暖污染物排放增加是冬季空气污染加剧的重要因素。在燃煤污染控制方面,环保部要求,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在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的地方,要优化使用方向,优先保障民生用天然气。

  各级环保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煤炭质量检测,严控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生产和使用,超标煤炭一律封存并实施处罚。要大幅压减耗煤项目生产规模,支持电厂等耗煤大户冬季采取“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等措施。定期公开企业用煤量、煤质、治污设施运行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北方采暖地区加快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密闭洁净煤配送中心,实行煤炭集中统一配送,解决农村和远郊地区原煤散烧污染问题。

  除以上措施,《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预警体系建设,做好信息分析和发布,保证群众环境知情权。

  刚过去一周内,北京市已三次遭遇重度污染天气,并连发三次预警信号。11月7日立冬当日,北京将全面试行供暖,预计整个采暖期耗煤480万吨,比2012年减少30万吨。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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