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深圳市财政委员会11月4日发布公告,将于11月8日自行招标发行2013年深圳市政府债券总额36亿元, 其中五年期、七年期债券各18亿元。
公告显示,此次发行的一期、二期债券,分别为五年期和七年期记账式固定利息附息债,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该两期债券将于11月8日上午进行竞争性招标,11月11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13日发行结束。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13家承销团成员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此次地方债券利息按年支付,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深圳市政府方面表示,此次招标地方债,主要是为了筹集财政资金,支持深圳市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深圳市政府上周公布上半年经济运行主要指标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完成GDP
6013.77亿元,同比增长9.5%。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99.62亿元,同比增长16.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22.13亿元,同比增长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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