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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不排除再出现H7N9病例可能性

2013年11月05日 11:46 来源于 财新网
卫计委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专家分析认为,不能排除内地继续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散发病例的可能性
2013年4月13日,北京地坛医院,北京市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X光相片。 Lintao Zhang/Getty Images/CFP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11月4日,卫计委发出通知,调整三类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级别,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下调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的管理级别。

  2013年上半年,北京、上海等多地曾发现人感染H7N9病例。此次通知规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管理。对此,卫计委表示,专家讨论认为,根据目前对该病种的认识程度,该病可导致人的严重疾病甚至死亡。为实现依法科学防控,确定将该病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目前,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绝大数呈散发状,尚未发现有效人传人的证据。卫计委提醒,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由于城乡活禽市场交易普遍存在等现象短期内难以消除,专家分析认为,不能排除内地继续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散发病例的可能性。

  截至2013年8月,内地累计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134例,其中死亡45人,病例分布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12省市42个地市。入秋以来,中国发现2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根据通知,卫计委还下调了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的管理级别。

  甲型H1N1流感2009年曾在全球快速传播,2010年8月疫情结束。卫计委表示,此次对甲型H1N1流感由乙类传染病调整为丙类,归为季节性流感。原因是自2010年起,在季节性流感疫苗组份中也包含了甲型H1N1流感病毒,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防护。

  卫计委表示,今后,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将同季节性流感防控一样,重点是监测疾病流行趋势和流感病毒变异情况。

  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卫计委将其由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调整为乙类传染病乙类管理。这就意味着,今后,医疗机构对该病的报告时限从2小时调整为24小时。

  卫计委表示,2003年以来,中国报告45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病例,病例呈高度散发,未发现有效的人传人,目前不宜再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目前,中国共有39种法定传染病,其中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对甲类传染病,医务人员发现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并及时隔离治疗病人、病原携带者。对乙类和丙类传染病,要在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并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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