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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签署货币互换协议近2.5万亿元

2013年11月05日 11:31 来源于 财新网
货币互换协议的功能已从应对危机转向支持双边贸易和投资,范围从中国周边国家/地区扩展到欧元区、英国等

  【财新网】(记者 李雨谦)中国人民银行官员透露,人民银行已与境外23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接近2.5万亿元人民币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长郉毓静在广交会期间称,人民币的接受程度在不断提高。

  今年以来,人民币与海外的双边本币互换继续扩展,特别是延伸到了发达国家和地区。

  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的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6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签署了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00亿英镑的中英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目前,中国与海外的双边货币互换,除欧元区、英国外,还涉及澳大利亚、东盟、巴西、香港特区等,此外,中国正与金砖国家讨论成立外汇储备库。

  人民银行认为,本币互换可以为境外人民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从而促进人民币在境外市场的使用,也有利于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

  中国与海外的双边互换协议起步于2008年底,意在联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最初货币协议的签订范围是周边国家和地区,而后随着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好转,货币互换协议的功能逐步从应对危机转向支持双边贸易和投资,范围也逐渐扩展到世界其它地方。

  2010年3月,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国家银行签署了《中白双边本币结算协议》,规定符合两国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间的支付与结算可以使用中白两国本币办理。该协议第一次将双边本币结算从接壤国家扩大到非接壤国家,从边境贸易扩大到一般贸易。

  货币互换的运作机制是,央行通过互换将得到的对方货币注入本国金融体系,使得本国商业机构可以借到对方货币,用于支付从对方的进口商品,这样,在双边贸易中出口企业可收到本币计值的货款,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费用。

  中国参与的多边货币互换协议可追溯到2001年,当时,中国央行参加了东盟10国加中日韩(10+3)之间建立的货币互换网络。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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