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王一方:恶性伤医公安介入太慢太迟

2013年11月08日 10:32 来源于 财新网
如今部分公安干警心存民粹主义意识,认为患者是弱者,闹一闹、打一打只是情绪发泄,过早制止会激化矛盾,或惹火烧身

  【背景】11月5日,上海华山医院邀请公安教官给医院职工培训面对暴力侵害时的正确自卫,以及安全的现场处置方法。讲课现场医护人员爆满,座无虚席。同日,中山医院也邀请世界跆拳道联盟黑带四段高手,前来传授防身绝招。

  刚刚过去的10月,10天内就发生6起暴力袭医事件,中国医患关系再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可是,“习得一身好武功”,真能让中国医生远离暴力伤害吗?医患矛盾渐趋升级,除了追根体制,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检讨?

  医学文化研究专家、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王一方表示,无论是增加保安,还是医生习武都是一种消极的防范医患冲突的举措,无助于医患紧张关系的松绑和互信机制的建立。当前防止恶性伤医案件,一定要明确属地公安机关的责任,建立快速介入、快速研判的机制,把各种作恶的念头震慑、控制在萌芽状态。

  王一方称,有预谋的杀医行为都是身强力壮的歹人,以医护人员的羸弱身躯,再习几年武也无法制止暴力伤医,保安也只能在突发事件中起到某种隔离作用,真正有震慑力和执法力的是公安干警。把医疗场所发生血案视为当地公安机构失职甚至渎职,追究他们的责任,才会真正解决问题。

  但是,王一方指出,如今部分公安干警心存民粹主义意识,对医院和医生有三个误解:一是医患纠纷主要责任在院方,尤其是病情恶化或有死亡事件发生,一定有医生的过失;二是患者是弱者,闹一闹、打一打只是情绪发泄,过早制止会激化矛盾,或惹火烧身;三是没有将打砸医院伤害医生上升到挑战法律尊严、破坏公共财产与公共秩序,妨碍公民正当就医权的高度来认识,往往简单地认定为民事纠纷,直到发生严重伤医惨案,构成明确伤害之后才出面制止,客观上助长了歹人作恶的气焰。

  王一方认为,反思恶性伤医案件,动辄张口就是体制问题,完全无助于当下问题的解决。应该扣紧现实案例来说话,根据某一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如果定性是突发的刑事伤害案件,那就要追究凶犯个人的法律责任,任何客观因素只是诱因或辅助因素,不能成为罪行开脱的理由。

  如果归于民事范畴的纠纷,则应该追踪案情,既可能有医方的责任(冷漠、傲慢、贪婪、失职),也可能有现代医学不可抗力的责任(现有技术无法解决的诊疗极限,生老病死的必然归宿等,帮助患者与家人接纳符合行业标准、规律的失治与恶化),还可能有患方的责任(送医太迟,失去最佳救治窗口;对医生缺乏信任,频繁更换医院和医生,治疗无法连续推进;救治中缺乏基本的配合,不承担必要的照顾、看护与支付责任等)。

  分歧升级大多因为医患双方都没有及时化解矛盾的心胸、诚意与艺术,一方崇尚蛮性,激化矛盾,使得小分歧演变为大分歧,还有第三方调解机制不足,无法为医患纠纷早期松绑,发生冲突时,公安强力制暴的介入太慢太迟。

  他还表示,频繁发生恶性伤医案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保护医护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与广大民众就诊权利的高度,会同公安机关制定预防方案和快速反应强力制暴的预案,会同宣教部门、媒体疏导社会情绪,防治偏激情绪、网络戾气的裹挟,会同道德建设机构分清是非,给社会一个清浊的交代,培育“尊重医者就是珍惜生命”的良好风尚。这个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的主导、引导是关键。

  (财新见习记者 张明晓 采写)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愤怒的医生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
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