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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前瞻之国企篇

2013年11月10日 09:56 来源于 财新网
国资委先期透露出的改革信息,几乎没有涉及到国企退出、国企重新定位的问题,其目标依然指向做大做强;而未来国企改革首先须界定国有资产职能

  【财新网】(记者 李雨谦)十八届三中全会前,较多学界人士预计国企改革并不会纳入全会议程,或仅是点到为止,部分人士则心存疑虑。

  根据财新网进行的在线调查,有69%的人对本次会议继续推动国企改革的态度是不确定或不会,仅有31%的人认为会继续推动国企改革。

  近几年,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企改革并不成为热门话题,在政府“4万亿”刺激经济计划及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和行动中,巨额投资的执行主体仍是中央企业及地方国企。另一方面,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则几乎仍停留于文件条款,难以落至实处。以致有学者提出,在处理政府与国企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停滞不前,甚至还有所后退。

  从国资委近期的表态来看,对国企改革的预期也不宜太高。国资委先期透露出的改革信息,几乎没有涉及到国企退出、国企重新定位的问题,其目标依然指向做大做强,所涉及改革可能将主要局限在管理方式、资本结构以及对部分领域向民企开放等方面,而这些领域的改革进展缓慢。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的“383”方案中,提出了国企改革的几种方式,首先就是要重新界定国有资产职能。

  方案认为,应该按照提供广义公共产品、提升国家能力、促进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要求,明确国有资产具有以下四项基本职能。

  第一类是社会保障职能,重点是为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减贫、社会救助等方面的社会保障职能提供支持。第二类是提供非盈利性公共服务职能,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中的普遍服务部分。第三类是促进战略性产业稳定、竞争和创新的职能,主要涉及能源、交通、通信、金融等领域。第四类是保障国家安全的职能,主要涉及国防领域。

  其次才是完成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为国有资产资本化创造条件;按照不同职能建立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基金;建立和完善出资人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制度。

  渣打银行的研究人员认为,国企改革仍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将不太可能在此次的文件中被明确提出,迎接国企的将是运营环境的变化,一个达尔文式的适者生存的环境。

  这位人士表示,最有可能的局面是,本次改革议程将通过一系列其他改革,悄无声息、间接地向国企改革的方向迈进。“唯一的问题是,这一策略很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改革国企的既定目标,而结果也将更难预见。”

  外界观察者称,这一次的改革将不会明确指向国企本身,而可能致力于改变其生存运营的环境,迫使国企调整适应以继续生存。一些可能的举措有,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来消除巨额国家补贴的合法性,通过收紧银行向某些产业的放贷来抑制过剩产能,进一步引入利率市场化,以及向民营资本和企业放开诸如铁路和医疗等行业。另外,继续严格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会迫使地方政府卖出其国有(控股)资产。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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