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 常红晓
据权威人士透露,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做出决策,将放开“单独”(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家庭生二胎。这是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一步,值得肯定。不过,仅仅放开“单独”家庭生二胎是不够的,中国应该以此为契机,开放“二胎”,最终应取消生育限制。
新一届政府成立后,人口计生委并入卫生部,成立卫生计生委,生育政策制定权转归发改委,为生育政策调整提供了体制契机。近年来,人口学界、经济学家都认为,应当尽快放开二胎。
笔者认为,基于中国生育率已经很低的现实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积极、稳妥地放开二胎,时机已经成熟,应该尽快付诸实施。
概而言之,放开二胎,其利多多:一则让生育真正成为家庭的计划,还权于民,彰显新一届领导集体顺应民心、尊重人权的执政理念,二则可缓解劳动力短缺导致的宏观经济失速,缓解日趋严峻的老龄化和社会支付危机;三是改善伴随生育控制造成的男女性别严重失调,消除一些县乡政府或计生部门的计生罚款苛政,改善执政党与人民的关系。
放开二胎,也并非没有代价。但是,这些代价并非不可化解,从长远看,放开二胎必然是利大于弊。无论是从政治上看,还是从经济上看,当期收益都是正的;而且,这种收益是指向未来的,对应对老龄化危机、防止宏观经济失速、降低性别失调,也将是正收益。
放开二胎,短期内新生人口会明显增加。亦即人口学家所言的“生育堆积”。人口学界此前已有计算,中国放开二胎后数年,每年新生人口可能增加四五百万人,不会增至官方预估的一千万人。同时,人口学家也认为,这种短期增长的局面并不会持续。
这些新增的出生人口的确会消耗社会资源,但其成人后,也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社会财富。那种单纯把人口当作负担、把人口当作“分母”的观点可能是不客观的。毕竟,人是经济增长和创造财富的要素,也是扩大内需的基础。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始行“一胎为主”的生育政策。30年后的今天,中国人的生育率已降低到世代更替水平以下。中国的内在生育率20年前已开始下降,目前每年净增长600多万人口,主要是人口发展的惯性所致。十多年后,中国人口规模将达到14.5亿人峰值,此后将较快下降,并呈现负增长态势。
2010年4月公布的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与此前官方预测相比,中国实际的总和生育率已严重偏低,可能低于1.5以下。也就是说,平均一对夫妇终其一生只生1.5个孩子,人口总量由增转减的拐点指日可待。此前担忧的“人口爆炸”已不足为虑。
中国十年前已迈入老龄化国家之列,此次普查显示,老龄化程度高于此前估计。未来二三十年,中国老龄化必将进一步加剧。这意味着“人口红利”行将结束,劳动力供应即将转为短缺,养老金支付风险、劳动力成本上升、经济增长减速不容忽视。
更值得注意的是,现行生育政策耗费巨大社会资源和政治成本,一些地方和基层政府部门以计生罚款和计划生育为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粗暴执法,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正在侵蚀执政党和政府的合法性基础。
在这种情势下,适时放开二胎,解除支撑中国经济可持续较快增长的人力资源瓶颈,缓解因生育控制造成的出生性别比失调、养老金危机、失独家庭累积,彻底减轻全国计生系统40多万人的行政压力和成本,避免“邵氏”弃儿等悲剧,可谓善莫大焉。
目前,从专业人口学家的建议看,放开二胎后,以下技术性对策应该明确:首先,放开生育限制,把生育决策权交给个人和家庭,为终极目标。目前,作为第一步,应尽快实施“单独”家庭生二胎的政策;经积累经验后,可适时在城市和农村放开二胎。
当然,“单独”生二胎,直至放开二胎,取消生育限制,是重大的政策和体制调整,将对中国经济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必须谨慎从事,周密设计,稳妥实施。
就政策制定者而言,一方面要研究和制定放开二胎及其配套政策,减缓开放二胎的生育堆积;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调整和改革现行社会抚养费制度;另一方面,应着手研究制订县乡人口和计生管理人员的分流方案,为放开二胎提供组织和体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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