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 向明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公布以后,大多数国人的反映是积极的、正面的。《决定》虽然在政治改革方面保持了原来的基调,但在社会改革、司法改革尤其是经济改革领域则有不少突破和创新。接下来,决定此轮全面改革成败的关键就在于,能否以一种正确的方式和导向将这些蓝图落到实处。
对于此轮改革如何“突围”和“落地”,笔者不揣谫陋,提出下列要点。
第一, 对每个领域的每项改革,须形成细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可追责的执行方案。
比如,财税体制改革,要怎么改才合理?培育地方主体税源,到底要培育哪些?这些都需要在扎实调研、理论研讨、汇集全民意见的基础上方可形成。设计改革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更为重要的是,要汲取全民智慧和意见,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利益。
第二,要建立能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的坚强有力而高效灵活的机构和机制。孟子尝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回顾新时期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史,我们曾经有过很好的顶层设计。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等,都是非常好的顶层设计。现在的问题在于,光有规划设计,却没人去推动实施,再好的顶层设计也难以实现。鉴于此,在今后的改革实践中,尤须强化对“顶层设计”的“顶层推动”和“顶层实施”。只有这样,深层次的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十八届三中全体公报指出,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说明,中央在总结以往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已经对推动此轮改革举措的落实下了大决心,有了可依靠的“抓手”。
第三,推动此轮改革须坚持法治原则,恪守程序正义。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在于,在法治状态中,改革者自身亦是受法律约束的一个主体,其行为不能逾越法律的畛域;而法制则往往是改革者推行改革的工具,其自身往往会超越于法律之外。中国古代的改革家,从管仲、商鞅到王安石、张居正,基本都循先秦法家的“法制”原则和手段,欲以非正义的方式(不择手段)谋求正义(富国强兵),其变法(改革)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大多最终归于失败。法家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这种不遵循程序正义的改革方式激化了社会各界的多重矛盾,从而遭遇巨大阻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国古代卷帙浩繁的变法史给今人留下了可资镜鉴的宝贵经验和教训,今天的改革者不可不察。
第四,改革者必须以言出必行、有诺必践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从某种程度讲,改革者的公信力决定着改革的成败。是故,自古及今的改革者多以昭明信义作为推行改革的先导。国人熟知的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就是一个鲜活的例证。商鞅此举曾博得青年毛泽东的激赏,特作《商鞅徙木立信论》褒扬之。
中国新时期改革的第一个阶段,事实上属于“增量改革”,即“蛋糕很大,你有我有、你多我也不少”,因此改革的阻力通常不是很大。加上长期的计划经济和“二元结构”,累积和潜留了巨大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和“储蓄红利”。而第二阶段,“迅速做大蛋糕”的机会难以寻觅,“正和博弈”正在让位于“零和博弈”甚至“负和博弈”。“效率边界”已经达到、“博弈”双方已处于“契约曲线”上,潜在的“帕累托改善”已经不复存在。一味“强调效率”的“增量改革”势必不再灵验。换言之,第一阶段的改革,因为增进了全体国民的福祉而进展顺利。当中国改革进入第二阶段之后,权力而非公正法则主导了利益分配,改革红利在国民间的配置严重不均,形成庞大的既得利益群体,改革也因此而蹭蹬不前。
中国改革之所以陷入今天的“转型陷阱”,就是因为当初“三个有利于”的改革承诺中“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一条兑现得不够充分,从而使得国民支持和参与改革的动力不足。如今,改革者要使此轮改革获得成功,就更加需要兑现“改革是为了增进全体国民福祉”这一承诺。
第五,推动改革固然需要树立和依靠改革者的强大权威,但是,改革的成功更有赖于全民参与。作为改革主导者和推动者的中央如果不具有足够的权威,则当前进入深水区的中国改革很可能会受到强大既得利益群体的杯葛而难以推进;而中国改革若缺乏全体公民的参与,则亦极易使改革的导向和性质发生畸变。公民缺位的改革也难以凝聚起足以克服既得利益群体羁绊的最大动力和正能量,从而增大使中国改革步入歧途或功亏一篑的风险。
中国此次改革的实质是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国民,一言以蔽之,还权于民。如果以一种单纯集权的方式来推行旨在“还权”和“放权”的改革,就会在逻辑上难以自洽。更何况,“还权于民”、“还自由给市场和社会”的改革本身就是对执政党和政府自身的改革,换言之,这种改革其实就是改革者对自身的改革,让改革者自己给自己动手术,不亦戛戛乎其难哉?是故,改革者必须在外力帮助下才能实现自身革命。
粗略观察,在当前中国改革进程中,主要交织着四股力量——中央权威、既得利益集团、民粹主义势力、公民社会力量。这四股力量中,中央权威当然居主导地位,而公民社会力量则占全体国民中的绝大多数。中央权威必须紧紧依靠健康公民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将民粹势力纳入理性和法治的轨道,才能克服庞大既得利益群体的阻挠,使中国改革沿着造福于全体国民的正确方向走向成功。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上世纪之初沙俄帝国斯托雷平推行的改革在今天还广受学者关注,就是因为其改革方式与中国改革有颇多相似之处。中国当前的改革者自当从斯托雷平改革中汲取不菲的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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