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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映:三中全会后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2013年11月25日 17:38 来源于 财新网
如果用补交出让金的方式来处理,那就等于是把土地变为了国有,通过征收房地产税收的方式扶正小产权房比较适宜

  【背景】近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召开会议,提出要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会议指出,“小产权房”在建在售势头不减且最近有强力反弹之势。因此,必须对顶风建设实施拆除,“不仅不能让违法者得利,还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会上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明确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但徐德明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须以严格用途管制、符合用地规划为前提。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赋予农民财产权,试点宅基地和承包地流转、抵押。外界将这些内容解读为小产权房可能迎来开闸,部分地区小产权房出现涨价,其中,北京通州小产权房每平方米最高已涨价1000元。

  在这种背景下,国土资源部与住建部22日联合印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严令遏制小产权回潮。

  “在建的小产权房一律停止建设,在售的停止销售,未开工的不得开工。对违反规定继续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的,要公开严肃处理,不仅不能让违法者得利,还要让他们付出代价。”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会上要求。

  据北京相关部门透露,从2012年6月至今,北京共清理认定83个“小产权房”项目,涉及土地面积5000亩,总建筑面积约381万平方米。其中,7个小产权房项目已全部拆除,8名违法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

  如何理解三中全会发出的信号,以及近期国土部、住建部的一系列行动?小产权房将何去何从?

  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王小映表示,国土部、住建部近期遏制小产权房回潮的举措是“必要的”,因为三中全会《决定》一出来,信号传递到社会,会产生一些联想,很可能会引起市场混乱。因此,为了有序的改革,这么做是恰当的,毕竟中央精神落实到改革中还需要一定时间。

  王小映表示,即使三中全会提出“城乡统一、同地同价同权”,也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必须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小产权房的问题非常复杂,对已有的小产权房要分类进行处理。比如东莞外来人口660万,绝大多数都住在农民出租的房屋里面,这种遗留问题不可能一刀切地处理掉。

  部分观点认为应当用补交出让金的方式将小产权房“扶正”,对此,王小映认为,如果用补交出让金的方式来处理,那就等于是把土地变为了国有。但现在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赋予农民财产权,这意味着承认农民在住房上的财产权,就不能用补交出让金的方式了,因为所有权在农民而不在国家,所以,通过征收房地产税收的方式扶正小产权房比较适宜。

  (财新记者 周天采写)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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