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雪泓)在经历中秋“浏览器大战”之后,搜狗和360今日(11月25日)对簿公堂。搜狗科技有限公司、搜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简称搜狗)诉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虎360软件(北京)公司(下简称奇虎360)的不正当竞争案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
原告搜狗科技有限公司、搜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称,二被告阻碍用户安装搜狗浏览器并诋毁其商业信誉,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其商业损失5000万元并在《法制日报》上刊登一个月的道歉声明。
原告搜狗方面称,自2011年以来奇虎360一直对原告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其“360杀毒”、“360安全卫士”作为杀毒软件“监督者”的地位,诱导、欺骗用户,甚至直接采用破坏性技术手段,阻碍用户对搜狗浏览器的安装行为。
搜狗方面提交了包括电脑截屏、浏览器安装过程录像在内的17份证据,证明奇虎360利用其作为“监督者”的地位优势,以“木马风险”弹窗诱导、阻碍用户安装搜狗浏览器;将搜狗浏览器用户的默认设置改为360浏览器,且手动恢复无效,给搜狗造成大量的商业损失,属于恶意篡改。且360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某输入法会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捆绑下载其浏览器以及篡改用户默认设置…”影射搜狗,诋毁其商业信誉。
奇虎360称,其充分尊重用户的选择权,从未阻碍用户安装搜狗浏览器,搜狗方面控诉的事实并不存在。并且,还指责搜狗以升级输入法或更新词库的名义捆绑搜狗浏览器,并屏蔽安全软件的正当防护,是恶意浏览器。
庭审中,奇虎360方面的代理律师称,搜狗提交的公证书涉嫌造假,且不认可搜狗提供的录像证据。搜狗提出的5000万元赔偿没有根据,没有出具财务证明。设为浏览器与最后的实际商业利润无法真正挂钩,与其所称的损失没有必然联系,不能证明搜狗的实际损失。
同时,奇虎360方面还称,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只是360软件的著作权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
由于在此前证据交换时,原告提交的证据超出了原证据范围,被告方希望合议庭给予充分的答辩期,因此,法庭宣布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
搜狗与360之争起因于今年9月20日,搜狗CEO王小川发微博指360篡改搜狗浏览器主页设定。在此之前几天,奇虎360收购搜狗的计划流产,腾讯宣布4.48亿美元注资搜狗,并把旗下搜索、输入法等业务整合入搜狗。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CNZZ的数据,在PC搜索市场,截至2013年8月,搜狗的市场占有率为10.35%,腾讯搜搜为3.62%,合计约14%,已经与奇虎360占有18.3%的市场份额相近。搜狗与360对簿公堂,凸显互联网搜索领域竞争的日趋白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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