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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名“11∙22”事故责任人被警方控制

2013年11月26日 15:30 来源于 财新网
25日晚,警方控制事故中中石化相关人员七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员两人
11月23日上午,青岛黄岛区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燃事故现场。

  【财新网】(记者 郑道 宫靖)青岛市黄岛区官微@黄岛发布于25日23时44分发布微博称:“据悉,今晚警方已控制11.22东黄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中石化相关人员七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员两人。”

  新华社11月25日消息称,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指出,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杨栋梁说,这次事故损失惨重,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

  杨栋梁要求,调查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各项具体工作,加快事故调查处理,彻底查清事故直接原因和管理问题,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报告,给社会、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真诚负责的交待。

  同在25日晚间,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号码18561780385,联系人为综合组组长王铃丁。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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