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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已在研究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

2013年11月27日 09:57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认为,“十二五”期间还是进行相关研究工作,全国碳交易市场能在“十三五”进入运行已经不慢

  【财新网】(记者 周群)11月26日上午,上海碳排放权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鸣锣开市。在当日下午该交易所主办的“2013中国碳市场高峰论坛”中,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称,目前发改委已经着手研究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她认为,在“十二五”期间还是进行相关研究工作,全国碳交易市场能在“十三五”进入运行已经不慢。

  孙翠华表示,在部署开展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具体工作中,目前中国还需要研究设定全国碳排放总量,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研究碳排放总量和交易量分配方法,确定各省(行业、企业)的碳排放总量和交易量。另外,中国还需要研究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报告核查制度,出台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以及尽快建设完成碳交易登记注册系统等等。目前,这些工作均已经有所推进。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认为,应该慎重建设全国碳交易市场,先把试点做好。“我们必须要把(碳产品的)商品属性确定下来,有我们的流动性,有足够的金融机构介入。否则,我们贸然启动全国市场是很危险的。”

  2011年11月,发改委正式启动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目前深圳和上海两地碳交易已经开始。孙翠华表示,本月28日北京碳排放权交易开市,天津将在下个月开始,广东也有望在今年进行交易。

  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郑爽介绍,这七个试点数量不多,但仍具有一定体量。2010年,上述七个试点地区人口约占全国近20%,GDP占全国GDP近30%,能源消费占全国的23%左右。

  孙翠华表示,加强与试点地区沟通,推进试点工作将是发改委这方面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她提到,碳排放交易这两年走下来确实不容易,最难的地方是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问题,因此下一步我国将加强国家层面碳排放控制的顶层设计。

  同时,发改委还将继续开展相关能力建设,开展专业人才培养,专门针对碳排放交易进行一些培训工作;对碳交易市场运行后企业涉及的财税、境外机构参与涉及到的外汇管制等问题,将会研究相关配套措施。另外,对重点以及敏感性行业以及国有企业如何参与碳市场交易,发改委也在开展专题研究等。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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